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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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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缘

起这样一个名字只是为了好玩罢了,我与音乐并没有缘分。事实上我与任何事物都没有缘分,我如是想。我只相信偶然和巧合,从不相信什么见鬼缘分,因为这个披着真诚外衣的词儿在我看来很苍白。
我与音乐的开始,是那样的偶然,又有些必然。16岁那年夏天,有个从‘迷笛’回来的吉他手说我的手型很好,不学吉他实在可惜,我不加思索地答应了。那时侯我似乎有用不完的热情,心中充满了对美好事物的爱,不像现在整天无精打采萎靡不振毫无感念苟延残喘。我确实长大了,只不过不像十八岁,而像八十岁。
不幸的是,那为吉他手并不好好教我弹正常人听的音乐,他迷恋金钱,极度迷恋,那感觉要比妙龄少女醉心于大款强烈得多。这为吉他手应该说是行为艺术的先驱者,相貌酷似吉他大师Slash。谁都看得出他强壮(他的确是个猛男),他沉默寡言,每日面无表情地抽烟、弹琴。不过如今的行为艺术实在恐怖,比如男人穿着女式内裤或胸罩,在街上裸奔。行为艺术的概念很抽象,也因人而异,但也不能胡闹呀! ——或许是我落伍了。
于是我学得很不刻苦,每天随便练练就把吉他仍下疯去了。那阵子我喜欢黄家驹和Kurt Cobain。黄家驹的确讨人喜欢,他比黄家强理性,又比黄贯中活泼。现在搞流行的乐队受“BEYOND”的影响太深了,似乎整个中国大地上搞流行的乐队没有几个幸免。后来我不喜欢黄家驹了,好听么?好听。可是他没有什么独树一帜的东西,主张不鲜明,活像是个走不出游戏规则的玩具。现在我又重新喜欢黄家驹了,好听么?好听。不鲜明就不鲜明吧,懒得思考时他好听就足够啦。Kurt Cobain不一样,Kurt Cobain很忧郁,这一点是与GRUNGE相通的。Kurt Cobain是蓝色的。我坚持认为蓝色比灰色更忧郁。听Kurt Cobain时会下意识地想起上帝。下雨的时候坐在昏暗中听NIRVANA,是我永恒的享受方式之一,所付出的代价是会不快乐。不快乐就不快乐吧,早就习惯了。然而,我现在也开始喜欢Green Day,Off Spring,Foo Fighters,一样 ,他本身就是个矛盾,是种信仰。当我意识到Kurt Cobain的伟大时,我已然与那位吉他手失去联络若干天了。
古典音乐中我还是挺喜欢贝多芬的《命运》,但我不喜欢中国的古典音乐,似乎没有什么感觉,刺激不了我的神经。当然,还喜欢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放滥了的《婚礼进行曲》永远都不会腻,甜蜜得心碎。手风琴任性而神秘的质感很像是不知道在哪里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的一之猫。
跨入二十一世纪,祖国的大地上又繁殖了一批追星族。帅哥,美女们为李纹,陈冠稀神魂颠倒时我对港台歌曲基本上深恶痛绝。听听那都是什么?!不就是靠着脸蛋吃饭嘛,别提人气多旺了。还愣充纯情咧,依我看全是出卖色情,欠揍。每当听到李纹摆弄着身体唱“魔镜”时,简直是欲呕欲之,什么:魔镜,魔镜,告诉我,男人到底要什么?龌龌~~(我看她是欠操)。那时侯我听地下婴儿,从《几公斤蔬菜》到《觉醒》,再到《都一样》,喜欢这种叫做GRUNGE的摇滚。九四年,Kurt Cobain给了自己一枪时,我知道了NIRVANA,觉得怎么这么好听呀,我为什么到现在才听到他们的音乐啊。回头想想老师们说我是“问题儿童”也许并不为过。
高三的最后二,三个月我疯狂地逃学,这是我从新认识自己和这个世界的时刻,那时侯我不停地听着许多乐队的音乐,冷血动物的《永远是个秘密》非常棒,似乎只有随着那强烈的震撼我才可以继续生存。后来我知道了约翰·列侬,那个大不列颠岛上的的小团体叫The Beatles。那盘带子里我还听到了红臭了街的《Yesterday》,妙不可言。
认识范磊是我的一个新的开始,他是‘沼泽地’乐队的贝司手,他介绍给我听的第一首歌就是“Rape Me”,那天到他家去我平生第一次见到了“打口带子”,支离破碎中有一份残缺的美。范磊散开他漂亮的长头发,为我讲乐理,告诉我音乐是依据什么被分为流行、R&B、摇滚、朋克、布鲁斯、放克、爵士、电子云云。而我兴奋地换着放那些带子,直到被击中。 那是《Layla》,当时也听不大懂,但那段Solo还是把我吸引。直到现在为止来我一直深爱这首歌,她使我安宁,她让我心碎,她是淡淡的白开水,她是浓浓的咖啡,她是仁爱的妈妈送给我最好的礼物。我现在在听的就是《Layla》,“ please don"t say we"ll never find a way and tell me all my love"s in vain”,这也正是我所想要表达的全部。
后来的几年里我一直和“打口带子”生活在一起,那些音符让我思考。除了它们,我一无所有。
我不喜欢重金属,我的初衷是要找一种方式来消耗我过度旺盛的激情。但是我没有,只有GRUNGE才能让我如痴如醉,我无法接受死亡金属。我把它定为噪音的一种,让我听死亡金属,我宁愿到钢厂里去听工人叔叔打铁。那些莫名的敲打声在我耳畔疯狂地尖叫以示召唤,倘若我在这种病态的撞击声中生存,那么是否可以把持自己的执著将成为一种考验。所以不要。我听重金属的范围很小,应该说只听GunsN"Roses。他们让我有权力如是说——金属也可以作成这样,凄美动听有激情且不失其特立独行的品味。如果我从不曾听到《Don"t Cry》,那么很多问题将没有答案。
那么朋克呢?伪朋克的泛滥真让我失望。朋克居然可以作成新裤子乐队那样还被大家津津乐道?!朋克不仅仅是叛逆和极端的代言词。我心中只有Sex Pistols和Nirvana算得上朋克。Kurt的纯粹和坦然令我欣赏,“与其苟延残喘,不如尽情燃烧”,我可不可以做到?“my girl, my girl, don"t lie to me, tell me where did you sleep last night”晦涩诡异中透着激越与凝重。
大洋彼岸的百老汇我不敢多说。一点都不喜欢。费翔是个十足的花瓶,到了四十几岁还要到湘潭来演出打打知名度。看看西雅图多好,GRUNGE的故乡,做乐队的比做妓女的还多,真是让我眼红。
我的观点就是:喜欢音乐就要热爱他(她),趁着我们还年轻,年轻就是资本,年轻就是无所顾及,年轻万岁。
最后说一句,我并不为音乐而生活,但音乐让我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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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忧郁(蓝色),易感,自然,纯净,唯美。

2002-02-23 06:26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BACH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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