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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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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男生是这样长大的

几天前,我正在泡一个女生,现在已经是寒假了。

  我喜欢用这种下三滥的字眼来形容美好的东西,就好比上好的剑南春用土制的陶罐装着,那又有何妨呢?

  寝室里的哥们打趣说,挺神圣的东西从我嘴里说出来就变了味儿。我唯有不言。往往,那些离经叛道者比卫道都更忠于道的实质。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恋爱,反正我现在已经不觉得是恋爱了,因为我现在已经不相信爱情。我相信钱钟书说的一句话:世间哪有爱情,只不过是生殖冲动。不过说这话的时候总有一股酸酸的味道,说不太清楚。否定自己总不是一件太愉快的事情。

  经历第一个女生是在初中的时候,坐在我后边的女生有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说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总觉得有点索然无味,因为它的开头和结尾没有一点儿悬念,跟所有的故事一样,被别人颠来倒去,都快说烂了。正因为有着相似,所以我决定把它说出来,为的是讲清楚一个人的心路历程。让大家都加清楚地看到一个男生怎样对爱情失去信心,怎样变得玩世不恭。

  现在想来,凭我那时的条件,成绩好又是班干部,稍微作一点儿努力,泡她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当然也不能用现在的成熟来否定过去的幼稚,更何况现在不一定成熟呢。总之,我除了上课时偷偷看她两眼外,不敢有太魇举动。我相信也也是有一点喜欢我的,我是一个敏感的人。

  她喜欢听人吹笛,假期里我苦练了一个多月,经常是吹到头昏眼花,整个下午不休息,腮帮子都吹肿,到最后居然也吹得像模像样了,即使是那样我也不敢在人前吹。为自己的懦弱,我给自己找了许多借口。我安慰自己我并不是为她而去学这个东西,我去学这个东西只不过是因为自己的爱好。然而后来,我再也没去碰那个东西,看到有同学在吹,我也只是默默地走开,并不说自己会吹,虽然我知道我吹得比他好得多。因为吹这个东西的时候,自己并不觉得快乐,这种乐器的音太噪,要隔一定的距离才能听出味道。而这个味道吹的人从来都感觉不到。现在我承认我对这个东西并无太多的爱好。

  初三就这么过去了,女生在别班男生的猛烈攻势下,已经开始和别人出双入对。男孩子我认识,瘦瘦高高的,画画儿的,还有伤口在全国的比赛中获得了二等奖。后来我偶遇这个男生,时隔这么多年,男生也不瞒:当初不过是为了杀杀我的风头,才去追她的,对她并无太多的感情。听他如是说,虽然隔了这么久,我仍然有一种想去踩他两脚的冲动。

  想想也好笑,我有生以来记的记忆最深刻的字符串竟然是她家的电话号码,虽然我一直没打过。这个号码我太熟悉了,以至于许多次我把它作了密码,各式各样的卡的密码。

  初中毕业后,我再也没见过那女孩子,心里总有一种空空的失落,直到现在我也没从什么地方听来关于她的什么消息,当然我也不会刻意去打听。我把自己隐藏各太深了,以至于我的许多同学压根儿就不知道这回事,现在我有时候把这件事讲给他们听,他们也只是满头雾水,感到愕然。

  一只孤鸟从天空悄然划过,什么也没有留下,但它确实飞过了。生命属于寂寞,而回忆终究会美丽。

  我现在泡的女朋友是我经历的第三个女生,第一次审视她,是从她的一篇文章中。事情是这样子的,老师让每人写一篇短评,她写的是关于伍尔夫女权主义的短评。说实话,我对伍尔夫的观点理解得并不透彻,但我却明白她的文章写得很有见地。当时只是觉得这个女生有点特别。其时,我正与班上的另一个女孩子处于“热恋”之中。女孩子胖胖乎乎的,很可爱。

  高中时我们班上的座位是按照成绩好坏依次由自己挑选的,我们相约坐到了一块儿。我记得当初是没准备泡她的,但后来具体怎么发展的,我也不大记得清楚了。真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最开始的两天,我做什么事情都很积极,说来也怪,做事儿效率特高。

  这并没有妨碍我什么,我依旧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跟球友们在洒馆里“大碗喝洒,大块吃肉”,土匪一样。这初中时候的数学老师就给我下了断言“头脑简单,四肢发达”,那时我的数学成绩并不赖。

   午觉突然就这样醒了,这让我无所适从。借用老朱的一句话:这两天心里颇不宁静。像这样子的事情是很少发生的,以往,醒来之前总会有什么征兆,但这一次醒来却是不期而遇。望着寝室的弟兄酣眠,我不禁笑了,心里似乎还有一种懒懒的睡意。
   这一次我提起书包上自习去了,书包里装的就只有一本英语四六级词汇手册和两张废纸。我轻轻地掩上门,然后我听见自己的拖鞋在走廊里啪达啪达的回响,沉闷而清晰。
   看了近一个小时的词汇,我感觉自己的灵魂开始出窍了。昨夜十点多钟才回到寝室,弟兄们还在挑星际,热火朝天。直到我一个人走到自己的电脑前开机了,才有人意识到了我的存在。我的机器是放在最角落里的,每当寝室里最吵的时候只有这里是最安静的。我很快就在某一个地方看到了那篇文章。我是一个懒人,很少把自己的真实感受整理成文字,写下上面的文字还是在去年的寒假里,但是把它从我的个人主页贴切到这里来还是前天的事。令我感到底诧异的是,它的后面已经跟了一百多篇帖,煲贬不一,大多数是中肯的。我一个人在角落里看帖子竟然傻傻地坐到了十二点多钟,因为在看的时候又陆陆续续地多了几十篇帖。
   记得其中似乎有一位朋友说我象文学青年,我只想说:你他妈的才是文学青年!象这样子骂他的时候, 我的心底绝望而快意。
  
   就是那个胖胖乎乎满可爱的女生么,她现在已经不是我的女朋友了,这是必然。她现在跟我最好弟兄在一起。跟她分开不是我最感到伤心的事,而是跟她分开的理由!长这么大,我干的最无耻的事也就是跟她的决裂,至少现在我还是这么认为的。离开她的原因是一个很卑鄙的理由--我要全身心地投入学习。
   我想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是她的初恋吧,据说在初恋中没有成长的女生是耐不住寂寞的。因为我从来就没有说过我喜欢她,甚至连一点暗示都没有,似乎说出来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直到最后我决定了跟她分开坐,我仍然还是没有说,
   我跟她分开坐的时候,离高考还有四个月,也就是那年的冬天。我至今还记得那天我踢着我的瘪篮球下楼的时候,我看到了她流泪的眼,很是触目惊心,我只能凭这一点来相信她是爱我的。在后来的时间她掩饰得很好,似乎这件事就跟没发生过一样。我似乎也没什么变化,只是在球场院上的时间更多了一些,那帮球友说我那段时间猛如虎,我并不说话,因为我希望自己更象是一头狼。只有狼才是孤独的,只有狼才不会瞻前顾后,只有狼才有足够的坚忍和韧性…………我的潜意识里有许多的事情跟狼相关,其中最清晰的意像就是一只狼默默地舔舐自己的伤口!
   她我跟我弟兄好上的时候是高考前的两个月,记得那天是弟兄的生日,我们出去喝酒,我居然一直喝到最后都没有醉。半醉半醒之间,我终于看到了这个残酷的交集!
   是她去找我弟兄的,这个弟兄我们上了大学就再也没联系了,只是上回放假,我给他家打过一回电话,真的是没什么话好说,几个哈哈过后我明白我们之间疏远了。
   高考如我想象中的顺利,因为无论是什么结果,于我已没任何悬念。我一个暑假足不出户,弟兄们满街里找我,还以为我一个人没事偷着乐。那个暑假我时常一个人骑着电单车去湖边看夕阳,感觉热泪烫伤了我的脸。因为我不是狼,所以在许多个清晨醒来,我发现枕巾湿了一大片,唇角尝到一种苦涩!
   我们活着也许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一切办法只是为了逃避孤单。我很喜欢叔本华的一个比喻:男人和女人就好经是冬天里相互依偎取暖的两只刺猬,挨得太近会刺伤对方,隔得太远,又会觉着冷。
   收到端的信是在九月三号的下午,我刚打完球从外面进来,就看到自己桌上白色的信封我已经预感到了什么,我慢腾腾地用剪刀剪开了它,剪开的切品整齐而平滑,象心碎的痕迹。我只是匆匆看了一眼就放进这了抽屉,或者是打篮球太累了吧,只觉得很无力。不经意地看见了镜子子中的自己,胡子已经许久没有刮过了,应该叫做沧桑,而不是同学后来所说的颓废罢!
   本来以为忘记一个人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所以后来我一直在尝试着像这么做。传说很利的刀切下去是不会有很大痛楚的,只是后来才看到血慢慢渗出来,然后才会喷将出来,不可扼止。偶尔还会有人提起端,听上去是一种很遥远的感觉,直到那天去武大搞完调查回来,我彻底崩溃了……
   那天,美国五角大楼被炸第三天;那天,中国队胜乌兹别克……那天她的理由是她要全身心地投入学习和工作中去,爱情让她错过了许多东西……
   跟端在一起是件惬意的事,因为我用不着刻意去掩饰什么,第一次约她是在大一上学期的那个和暖的冬日,我们静静地坐在沙湖边看夕阳,感觉所有的一切都行到了补偿。
   爱上她有一种即兴意味,因为我们以前一直是普通朋友的相对。把朋友变成恋人是一件很蠢的事,我后来觉得!
   我没有再去找她,因为我发现我已经失去了爱的能力!再过几个月我二十岁,于某天有同学跟我说我长了两根白头发,扯下来,那种惨淡的苍白刺伤了我的眼!
  爱情啊,原来是个精心设计的谎,每个人都被安排为某个人受伤!记不清是哪个变态的歌手这么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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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弓射硬石
弓虽强
石更硬

2001-09-24 11:04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Lafer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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