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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美泠
会员
半变态作品 樱桃街的礼物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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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果你在中环看见我,可以唤我一声“阿乳”。
  我的名字是王乳,二十四岁,五呎六吋高,一百零五磅,单眼皮高鼻子尖下巴,不算漂亮,而且很瘦。
  我喜欢我的名字,父母将我取名为“乳”,为的是希望我一生快乐,犹如乳臭未干的小孩。
  我不知道我的生活算不算“快乐”。我大学毕业,现职某投资公司的人事行政部助理经理。工作三年,换了三份工作,没有升过职,每次转工的时候都不忘在求职信上要求加薪百分之十。我独居,姑母移民后我搬到她觉士道的房子去,薪金全数用作吃喝玩乐和清还信用卡欠款,不用供养父母,亦没有兄弟姊妹。
  生活尚算舒适。然而我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快乐。
  我没有男朋友,但很想有一个。
  五年前我拍过一次拖,对象是大学同系同学,我们主修经济。他很高,六呎一吋,很健硕,但鼻子颇大,说不上英俊,个性很“没所谓”,对朋友很好。跟他来往了九个月,他是第一个跟我上床的男人,我亦是第一个跟他上床的女人。九个月后他爱上了一个中五的女生,也就忘记了我。
  我很伤心,没料到他会那样,说走便走,无情而且干净利落。我坐在他宿舍内的床沿,问他究竟有没有爱过我,他想了想,然后认真地回答:“没有。”我倒抽了口冷气,再问:“那么,你为什么与我一起?九个月的日子不算短。”
  他把脸别到窗前,随即又转回来,皱了皱眉,吸了吸鼻子,似乎面有难色。他说:“想跟女孩子上床。”
  我全身发软。
  他再加一句:“从未试过跟女孩子上床。”
  我瞪着他,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原来只想为自己破了处男之身。
  我看了看自己那双线条并不优美的膝盖,再看看倚在床背的他。我问了:“那你爱她吗?”
  他微笑。“是的……大概是吧。”
  我咬着唇,感到很羞耻。我想,我有一点爱他,但他郄毫不爱我。当时我的心情很难受,脑海中浮现了“泄欲工具”四个金漆大字。
  五年前的十九岁,大学经济系一年级女生,成为了同系六呎一吋高男同学的泄欲对象,非常安全的吹气娃娃。
  想起了跟他口交的场面,想起了他的那话儿,忽然,俯身想吐。
  我撑起身,礼貌地说再见,努力地镇定自己,放轻脚步走出他宿舍的房间。
  很难想象,别人居然可以这样对待我。
  那个夜里我返回姑母的家,从房间的抽屉中掏出数十款不同颜色和形状的钮扣,从床底翻出了蒙尘的破镜。
  双手捧着镜,我呼出一口气,吹开蒙着镜面的灰尘,那被钮扣装饰了一半的镜框,也被细心拭抹开来。心情是不合理的平和。我甚至望着镜框,对它说:“镜呀镜,钮呀钮,久违了。”
  我一向有收集钮扣的习惯,从母亲的旧衫上拆下来。有时候我买衣服时也以钮扣的可爱别致程度为标准,以求有一天衣服旧了不再穿了,还有点点尸骨遗下。
  我自十一岁起收集钮扣,一颗一颗地储起来,到十九岁的时候,没一千也有九百颗。
  当我无聊沉闷时,我会蹲在床上把钮扣逐一放进口腔内,试图猜测口腔的容量。通常塑料质料的都带有如片糖般的冰冷润滑和清甜感,金属的咬在牙缝内有种奇异的触电感。曾有一次我总共含着三十四颗小型钮扣,两边腮帮都给鼓得胀胀,形状凹凸不平。我走到镜前看,除了为口腔的阔大程度感到惊奇之外,亦讶异于自己不让钮扣吞下肚子的能力。
  日子持续地无聊,总不成每天都把钮扣吞吞吐吐。中七那年我看到(NonNo)的室内家居特辑,内容介绍如何利用家居废物。想着想着,便把挂在浴室的旧镜拆下来,兴致勃勃地把钮扣贴在镜边,开始我的第一件手工艺创作。
  入大学之前我已完成一半,后来结识了男朋友,便自然地停止一切个人活动。
  若不是失恋,完成了一半的劳作肯定永无翻身之日。
  我用纸巾抹掉手上的汗,把鼻尖碰在桌面上,像个瞎子似的挑选下一颗贴往镜边的钮扣。要一颗蓝色的吧,然后再贴那颗星星形的。我曾经有个一颗石头形的,后来不知怎地失掉了。
  俯身瞇眼抬头涂胶水贴在镜上,动作简单重复毫无难度。然后,一股凄酸涌上心头。我撅了撅嘴,泪就那样流了下来,像是非常必要地哭一般,落得很急很凄凉,一次过的,决堤涌下,落力非常。不到十秒,视线模糊了,手也不住颤抖,指头拈着的那颗星形钮扣,给强力胶包住了,失掉了星星的形状。
  只哭过那一次,我讶异自己的强悍。照理,我并不是这样坚强的人。后来我才知道,那次的创伤并非我想象那般微弱,它只是以另一个方式存在,隐暪着我,偷偷地成长。
  我总是梦见他。梦见他把我遗留在天星小轮上,任由船开到无尽无远;梦见他把我的衣服脱掉,然后把我推出崇光百货公司外的行人道上。
  只是一次的恋爱,若果我有七十岁寿命,这一次九个月的恋爱只能占上我人生的1.07%。但放不开就是放不开。
  当我完成第一件钮扣装饰品后,我开始了第二段感情生活。他刚毕业,在政府部门工作,性格和外形同样平凡,然而他喜欢我,不合情理地喜欢我。
  “阿乳,”他对我说:“自从第一眼在图书馆内看到你,我已决定追求你。”
  我微笑,问他:“那时候我在图书馆干什么?”
  “你在赶功课,桌上放了数本参考书、别人的笔记和习作,还有一包麦提莎朱古力。在那重要的一刻你抬头,满目疑虑,手中的笔杆不由自主地拨着耳畔的短发。
  我来来回回地走过你面前,三本书分开三次排队归还,为的是可以拖延离开图书馆的时间,多看你一眼。”
  我看着他一脸温柔的兴奋,不明所以。我相信他是真的喜欢我,我亦相信他一生也不会伤害我。面对我的时候,他总是莫名地战战兢兢。但是,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他。
  我的证据是:无论他怎样吻我抚摸我,我的下体依然干涸如三年不下雨的大峡谷。看不出他有任何不对劲或是令人讨厌的地方,只是他无法讨我欢心。
  为着他的持续性失败,我认真地分析细想,得出的结论是我的首任男朋友也不是全然不喜欢我,起码,他喜欢跟我做爱,他看见我会兴奋。躺在床上想到这里,我居然感到幸福。有机会给人泄欲也比完全叫人没有反应好。
  当下我坐起身子来,非常精神奕奕。我走进厨房捧走母亲的旧玻璃花瓶,开始创作我的第二件钮扣作品。我把钮扣贴在冰凉的玻璃表面时,快乐得笑出声来。
  我自觉长大了、聪明了、看开了。
  两星期后,我与第二任男朋友分手。他苦着脸,哭丧似的望着我,一万个不情愿。
  我把钮扣玻璃花瓶送给他,安慰他说别伤心,你一定很快便能遇上合意的女孩子,诸如此类。然后我转身走远,打从心底欢欣起来。我终于明白那个拋弃我的人的感受。
  既然不喜欢便离开好了,勉强自己喜欢一个人最“无谓”。人有权选择,亦有权变心。
  是在这个时候,我才全然放下我对首任男朋友的感情,也学会了在感情上的无怨无恨。你负我,我会学会“没所谓”。听说轻松一点,生命才会更愉快。
  Raymond Chow知道我这个想法,相信他也无限量支持我。Raymond是我现任顶头上司,三十一岁,是人事行政部经理。
  人事行政部的工作琐碎繁多,一小点一小点的,像聘请公司员工、选择新款影印机、联络计算机维修公司、举办员工游船河活动、向公司争取超时工作津贴……我不明白,为什么周先生会乐意一做六年,努力做“婆仔”般的工作。
  我不介意,因为我性格懒散,又没有经济压力。但是,他是个男人。
  在他聘请我的一刻,我已对他的存在充满疑问。后来与他共事,更觉他是个有能力的人,外形尚算英俊,笑起来的时候尤其充满魅力。
  就在我试用期刚满的翌日,我和他发生了关系。
  那天下班后我邀请他与我HappyHour,我们到Sherman's喝酒吃炸洋葱圈。酒意暖肚,话题便多起来。他说到他在中文大学读书的日子、他那美丽的台湾妻子和他在三年前失去了岁半大的儿子的往事。
  Raymond有很优雅的侧面。我伸手把他在额前垂下来的头发拨往耳后。他捉住了我慢条斯理的手,眼睛没有看我。我叹了口气,让他默不作声地握着我的手,直至我仔细地把他侧面轮廓的一切细节收进脑海里为止。够了,我对自己说,这一刻的精华已足够我在将来的日子放大又放大,我会永远记得起。
  我缩手,他望过来。我对他说:“这里人来人往,给人看见不好。”然后我提议,可以乘的士到我觉士道的家。
  在的士内,我们都没作声。我舒适地把头倚在他肩膊上,他握着我的手,轻轻拉到他的大腿上。平日我俩困在一个小小办公室内,感觉已非常亲近。他那轻淡的洗头水味道,飘过了散开了,混和了办公室的独有气味后,变得不再一样。我不觉得他特别性感,只是习惯了与他困在同一空间。
  所以我告诉他:“我喜欢与你一起乘的士。”
  他微笑,以手指轻抚我的下巴。我想,他大概不明白,但没关系吧,我要的是他,不是他的明白。我想和他做爱,我知道。
  他也想和我做爱,他知道。无论背后理由是什么,行动都是一致:我们做爱了。
  他在床上很温柔,一如他的为人。事后我做了两碗罐头龙虾汤、焗热了一条法式面包,非常无忧无虑地坐在餐桌前跟他面对面愉快地享用食物。
  我告诉他,他头顶的钮扣灯罩是我的作品,浴室内那块钮扣镜子亦是同一系列。
  他问我。“将来会否把作品寄卖?”
  我笑着回答:“不会,这些只是无聊时候的劳作。”
  “你总是很无聊的吗?”他又问。
  “是的。”我不加思索便回答。
  “跟我上床也因为无聊?”
  我垂下眼过后又抬起来。“不知道。”我说。
  他好象是失望了,又好象不是。我分不清楚。
  我只知道往后的日子,我们一星期上一次床,在办公室内照样公事公办。他真实的感情,我真正的心意,大家没有意图剖析解答。
  如此过了三个月,在寂寞的日子,与他的会面也可算是别致的消遣。跟健康的男人做爱,是良好的公余活动。
  我把这事告诉我的好朋友芭比,她非常惊讶:“SexPartner?”
  我想了想,思考着还有没有其它名称。朋友?亲密朋友?好朋友?精神朋友?
  床上朋友?公事朋友?上司朋友?
  诸如此类。还不是称号一个,活动依然一样。
  “我劝你快点找一个正常的男朋友。”芭比说。我伸懒腰,我也渴望的。
  “家里装修得怎么样?”我岔开话题。
  “噢!”芭比弹了弹涂了砖红色指甲油的纤纤指头,说:“差不多啦,尚欠一些客厅的摆设,最理想是明朝款式的家具……对,今个星期六你陪我到荷里活道走一趟,可能有收获。”
  我答应了,横竖无事可做。
  芭比是我的中学同学,相识那年大家刚好十二岁。厉害吧,马拉松友谊。友情这回事也讲求缘分的,像爱情一样,同样由互相吸引、相处愉快、心照不宣三个阶度组成。缘分尽时感情自然转淡,然后不由自主地死亡,任何抢救行动也必定无补于事,也无必要再去救。
  地球上其中一种最重要的生物是美女,芭比有幸生为这一小撮生物。十二岁的时候,她已练得一双诱惑妩媚的眼睛。腿又长又圆润,还有小巧坚挺的胸部和细细短短的腰;对着男教师的时候,她会很原始地挺胸收腹眨动眼睫毛笑得额外的灿烂。
  我们通常称这种物体为尤物,而尤物又多数有可爱的性格,若果你不先抗拒她,她也自然不会抗拒你。
  我们头一回交谈是这样的。
  我在更衣室脱下校服裙更换运动课的制服时,赫然发觉,传说中的月经来了。
  我手执雪白的校服裙,像考古般慎重地检视裙上那滩暗红色的记号,但觉全身逐渐冰冷。虽然已有足够的月事教育,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身体真的会自动自觉每月排血,那还是湿漉漉的暗红色,叫我想起了食物部那部自动杯装汽水机。
  我的面色发青,恐怖感油然而生。
  这时候,芭比像一切卫生巾广告中富有经验的大姐姐那样,带着自信的表情走过来,递上一包卫生巾。对白是这样的:“你用吧,我多带了。”
  我接过那个精致的小包,细细端视。“这个牌子好,有花香味,多用了下体清香,你的男朋友一定会喜欢。”她说。
  讶异地张开口就是我的回答。
  那天,我没有上体育课,芭比也坐到一旁陪伴我。
  “我已有半年的月事经验。”她告诉我。
  我望着她略厚的嘴唇,问:“芭比,你有男朋友吗?”我惦记着刚才她提及的那回事。
  “嗯。”她大方承认,然后反问:“你呢?”
  我摇头。
  “我已拍过两次拖。”她说。
  在男性体育老师的教导下,同学们练习篮球的传球技巧,在球来球往之间,芭比和我分享她那些早来的恋情。自小学六年级开始,她已有和男孩子接吻的经验;
  到升中一的暑假,她甚至尝试了爱抚的滋味。“你一定要找机会试试。”这是她的结语。
  年纪这么小便这样经验丰富,似乎很有点边缘少女的特质。但事实是,芭比不负其名,虚荣得很。她坦荡荡地向男孩子展露她完美的身体,为的只是寻求更多的赞美与追求。她可以接吻可以爱抚可以做一切的玩意,但要真正地做爱的话,你杀死她好了。
  这方面她很传统,亦可说是迂腐:“我一定要结婚之后才做。”
  理由是:“我要嫁得好。”
  芭比就是芭比,父权主义下的强劲胜利者。
  于是,玩归玩,芭比一直保留童贞,因为她要以完璧俘虏她梦想中的婚姻。
  虽然我一直觉得她这种思想不妥当而且虚伪,但各人有各人的做法,目标亦不一样。她渴望嫁得豪华嫁得舒适嫁得传统,美丽的外表和一块完璧便是她最大的嫁妆。
  她是我遇过最贯彻始终的女人。初中时她看《姊妹》,研究《如何以性事和美貌虏猎男人的心》之类的文章。到中学毕业后,她当上空中小姐,身边的消闲书变成《Cosmopolitan》,但看的题目仍然一样:《使男人臣服的最佳办法:完美的性和恒久的美貌》。有些东西,真的可以十年不变。
  终于到了我入大学的那年,大家同样是十九岁,芭比结婚了,对象是个比她大十四年的珠宝行东主。
  于是,我与芭比同样在十九岁那年交出第一次。芭比多年来研究性事,婚姻生活似乎无往不利;而我在往后的日子,走的路比她的崎岖,比她的急促。
  “霍陈淑娴女士,”我称呼她的中文名字。“你有发福的趋势。”
  她很紧张,左看右看检查自己的肚子腰枝。“是吗是吗?哪里哪里?”
  我喝了口MangoShake,蹙起眉。“是你那双下巴。”
  她随即摸了摸下巴的位置,面露愁容。“哎呀,这部位很难减肥的嘛。”
  我取笑她:“算啦,多点肉,你老公肯定觉得你更‘正’。”
  “没错,”芭比销魂地弹了弹手指。“女人肥一些才好看。你也是的,十年如一日,像一张A4纸,前面平,后面平,侧面只剩一条线。”
  我苦着脸叹了口气,我也不想的,竹篙身材是天生的嘛。“有人喜欢瘦的吧。”
  “你那个上司喜欢瘦的女人?”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他大概只不过喜欢多一个女人。”
  “你们平日在办公室工作时不尴尬的吗?”
  我撅了撅嘴,凝视咖啡店外的行人。“也没什么的。人事行政部的办公室内除了我和他,还有一个秘书、两个文员,五个人客客气气又是一天,拘谨惯了,别人不容易察觉。”有些时候我和Raymond也会眉来眼去以目光传情,这样子的偷偷摸摸,勉强也可说是情趣。我喜不喜欢他,他喜不喜欢我,大概也没什么关系吧。如此的关系,无谓要求这么多。
  Wow……我需要一场真正的恋爱。
  没多久后,芭比的司机接她回去。夜间,她的有钱少奶生活才真正地忙碌起来,旺夫非常的霍陈淑娴女士持家有道,八字又好,霍先生的生意愈做愈大,珠宝店愈开愈多,晚间应酬不绝,芭比现时已晋升为社交名媛了。
  而我,从斜路往地下铁向下走,开了discman,边听黄耀明的歌边朝人群进发。
  那是他的《一千场恋爱》。
  愿意将一千场恋爱换你的一点滴爱剎那间一千样感慨极美的一出意外……
  我站在途经的花店橱窗前,凝视内里的牡丹莲。不见两天,那大大的、半透明的、淡淡粉红色的层层花瓣,已开得不似花形,简直像个大盆,盛载着金黄色的蕊。
  会有小仙女自花中跳出来吗?她会拍动她那如小蜻蜒般的翅膀,脚尖踢着花粉,飞到我的跟前,对我说:“你太乖了,所以送你一千场恋爱。”
  黄耀明在唱:
  愿意花一千年光阴共你爱得天昏地暗但你这么超乎意外在我的掌握以外……
  不。一千场恋爱,太多了,太华丽了。我只要一场恋爱,他爱我我又爱他,然后两人流落孤岛,飘泊的,相依的,一生一世。
  我走进花店,买下那枝牡丹莲,许下愿望。
  我小心翼翼地挤在地铁人堆中,高举握着花的右手,尽心尽力地保护它。花那样美丽,郄没有使护花人更具光彩。我的苍白我的瘦削引不起任何一个人的注目,男和女。
  夜有夜幕盖掩寂寞是否爱已再难存在梦有梦话你出现吧庸俗世界准我离开……脱下鞋子踏在姑母家中的灰地毯上,我细心地把花插在盛满水的花瓶中。
  我开启HiFi,播放的依然是《一千场恋爱》。我要这首歌无处不在。男声有瑰丽无双的情感。花感动了,轻轻微微地在歌声中颤抖。
  我双手托着花瓣,叹了一口气。
  窗外是草地滚球场,气氛宁静和谐。姑母留下舒适的居住环境给我,然而身边的空间再大,心房的容量郄小得可以。
  我很寂寞。我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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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是最招人喜欢的~~

2004-03-10 08:53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水美泠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水美泠
会员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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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举办一些讲座,对象是家庭主妇,目的是令她们倾尽所有来投资金融工具。
  这些讲座是我与Raymond负责的。我不讳言:“我讨厌这种无良的勾当。”
  Raymond郄只报以“睇化”了的眼神加上“没所谓”式的笑容,没有响应。
  我站在一众太太主妇前,详细地分析美元日圆英磅的走势,又把黄金市场的上落价位简单地解释一次。她们发问,我详尽地回答。我希望以我所知的全部告诉她们,我希望她们醒目,明白赚钱并不是必然的。
  讲座完毕后,Raymond对我说:“下次你应强调容易赚钱这一点。”
  我不以为然。“那并不是事实。”
  Raymond望着我,微笑。他和蔼的笑容令我想与他好好地干一回。
  有一天我一定会再转工,我不喜欢这份工作,但不会是今天吧。我有一个有多重身份的上司,在死寂的日子里,他是重要的。我们以内线商量约会的地点。就在拟好细节之时,两名CID走到办公室内,向我的秘书问道:“请问王乳小姐在吗?”
  我放下电话,望了望Raymond,然后回答:“我是王乳。请问有何贵干?”
  “觉士道三号发生了男子自杀坠楼事件,死者在遗书上提及你的名字、住所和办公室地址。”其中一名较年轻的警员说。
  我不明所以,但仍跟警员回警局落口供。
  “对方是三十三岁中国藉男子,叫辛达维,职业是钢琴教师,已离婚,育有一个九岁女儿。”
  我摇头,表示不认识他。
  他们核对我的资料,名字与地址一概无误。“王小姐,你是不是一时忘记了他?”他们一副怪责我有隐情的样子。“明显地,他是殉情的。”他递来一封粉蓝色的信。
  我翻开来,细细地阅读:
  不要问我为何要这样,事到如今我只好如此。我会怀念你的眼睛你的美丽,我愿意以死亡换取你的爱。当爱一个人爱到不能自拔的地步,死亡其实也很舒畅。
  辛达维我讶异得不得了,重复把信看了数遍,表情还是一样。信的背面清楚地写上我的名字、住址和办公室地址。但我很清楚,我不认识此人。
  “王小姐,”警员又问:“你有很多男朋友?”
  “不。”我摇头。“这件事是一个误会,我想离开。”
  警员无可奈何,再多问一会后便让我回去。
  我没有赴Raymond约会,改往觉士道三号查询。那是一幢十二层高的高尚住宅楼宇,与我居住的大厦遥遥相对。警方说死者有一个九岁的女儿,便以此为话题,向护卫员撒谎:“我是辛先生女儿的老师,希望知道辛氏一家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我掏出自己的门匙。“他的女儿把门匙交给我,但我忘记了他们住在哪层。”
  中年的护卫员摇了摇头,犹有余悸。“今天清晨我刚买了白粥回来,一入门口,便听到‘砰’的一声巨响,知道一定有问题,白粥也没放下,便一个箭步走出外查看。一看,不得了,教我一整个上午也吃不下东西,那些断骨,一截截的,花圃内也有一截脚骨呀……”
  说着,他把我带到电梯前,告诉我:“九楼B座。”
  我道谢,走进电梯内,直上九楼。
  B座,深蓝色铁闸和白色木门。我蹲下来翻开门口的地毯,居然毫无难度地找到两条大小不一的钥匙。
  正当高兴之际,背后传来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你是谁?”
  我转头,看到一个长鬈发女孩,身上穿著校服,年纪大约八、九岁。她坚定地看着我,说:“我是辛樱。”
  我细细地打量她。“辛达维的女儿?”
  她点头。
  我试图解释:“我住在对面二号的大厦,同样是九楼……你的爸爸在遗书中提及我的名字。”
  “就是你这个女人。”她用大人般的语气说。
  我不知怎样说下去,握着钥匙,感到非常尴尬。
  辛樱趋前,一手夺过我手上的钥匙。“我来开门。”她说。
  我随她内进。
  八百多呎的地方,整体感觉井井有条,地上铺着长形柚木地板,家具一律是深色柚木制品。客厅中最显眼的东西是一座贴墙钢琴,和对墙的一张长形木沙发,设计得像一张收窄了的木床,半空悬着蚊帐。闲时他会在木沙发上干什么?冥想?
  辛樱把背着的SailorMoon书包掉在她房间内的床上,然后跑进另一个房间,转头对我说:“你来!”
  因着她的命令,我怔了怔,跟着她内进。
  那是一间书房。除了两大座放满书的木书架外,还有一张放满文件的书桌,和一支对窗的望远镜。
  望远镜?我走前俯身,试图从目镜望出窗外。
  一目了然的客厅和睡房,那是我的家。我可以想象得到,当我在屋内走动的时候,影象必定清晰如电视现场直播。
  我按住心房的位置,防止心脏不规则乱跳。
  耳畔传来辛樱怨恨的童音:“你害死了他。”
  我向后跌,惊恐地瞪着她。他居然真的为我自杀。
  “在最近的两个月,爸爸每天晚饭后总躲在书房望着你家的位置。后来,他还买了这支望远镜!”说罢,辛樱眼眶红起来,不消半秒,眼泪便一串串滑下。她掩着脸,跑离房间。
  我很难过,倚着辛达维的书桌,一万个不知所措。
  一个陌生男人连续两个月窥望我在家中的一举一动,后来留下遗言,说是为我自杀,然后从九楼直跳下去,粉身碎骨。
  我抓着窗框,俯身向下望,九楼这个高度……居然,有人为我跳下去。
  我掩住嘴,全身发软,扶着墙边的书架,试图走到辛樱的房间。
  她伏在床上饮泣,哭得很凄凉。我坐在床沿,喃喃自语:“我不认识你的爸爸。”
  辛樱跳起身来,扯着我的手,把我拉到客厅尽头的房间,我看到门边地下放了一块旧式路牌,上面写着:“樱桃街CherryStreet”。
  辛樱从床边抽屉掏出一个大约八吋乘十吋的古董铜制盒子,小心翼翼地掀起盒盖,从里面的红绒布上,拿来一条银颈链,半垂在我眼前。
  那是一条很普通的银链,粗两毫米左右,没有特别的花纹,色泽也显得微黄。
  看到我疑惑的表情,辛樱这样说:“这是爸爸藏在樱桃街内的宝物,说是留给最爱的人。你戴上它吧,是你的。”
  看着那条银颈链,我的首个反应是:拒绝她。
  事情发生得那样突然,我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辛樱,你把它收起来。”我说。
  “你不要它?”她不可置信地说。
  “不是现在。”我说。
  她失望了,咬了咬牙,脸色沉下去。“是你的。”她重复。
  “这间房是樱桃街?”沉默半晌后,我问。
  “是的。”女孩抬起头来,脸上湿瀌瀌的,是眼泪的痕迹。“樱桃是我,这是爸爸送给我的街道。”
  “你的名字很漂亮,”我说:“我叫王乳。”我伸出手来。
  她犹豫了一会,才伸出小手来,飞快地拍了拍我的指头以代替握手。“你不是我想象中那样讨厌”她对我说:“但我依然不喜欢你。”
  “对不起。”我低下头来。
  “我很肚饿。”她又说。我急速响应:“我煮东西给你吃好不好?”
  她想了想,点点头,说:“好。但是,我不想留在这里。”
  我指了指对面我所居住的大厦,试图装出一脸和颜悦色。“到我的家来,昨天晚上我做了粟米沙律。”
  她考虑了一会,答应我。我问她想不想拿两套替换的衣服,她乖巧地钻回自己的房间,很利落地收拾衣服,跟随我步出她的家门。
  一路上,我俩没有交谈。我的心神还是非常混乱。
  我把她安置在客厅中,让她窝到真皮沙发内,播放了《Pocahontas》的卡通录影带,再把沙律捧到她面前,好好地服侍她。
  “要不要两条狮子狗卷?”我问她。
  “好。”她的双眼专注地看着荧光幕,简单地回答。
  我用微波炉泡制两条狮子狗卷和两个炸蟹球给她,又倒了一杯苹果汁放到她跟前。她没有道谢,但吃得非常津津有味。
  我走进浴室洗擦浴缸,然后倒了浴油,为辛樱准备泡泡浴。我走向客厅问她:
  “要不要泡泡浴?”她想了一会,放下手中的苹果汁,跟我走进浴室。
  “很多泡泡。”她说。
  “自便了。”我告诉她。
  她应了我一声,开始脱下校服裙。
  我走回客厅,吃了些她剩下来的沙律,也把她喝了一半的苹果汁干掉,幻想辛达维独力照顾她的情形。
  单身男人照顾孩子,一定不容易吧。能把孩子照顾得那么精灵醒目,又把家中一切打理得整齐有致,这个辛达维,一定是个好男人。但好男人为什么会自杀?最稀奇的是为了我这样的一个女人。
  我的头有点痛。
  走进浴室,赫然发觉辛樱在泡泡中睡着了。我手忙脚乱地把她抱起来,她半梦半醒撒野地抱怨和反抗。我看到,她粉嫩的小手臂上,有成人拳头般大的烧伤烙印,而且还是新的伤口,色泽赤红。
  我拿出专治灼伤的药膏,轻轻涂在伤口上,辛樱苦痛地哼了声,我连忙小声地安慰她:“很痛吧,忍耐一点,不用怕,我会照顾你。”
  小女孩凄凄地饮泣起来。我没有再说什么,把她抱进我的房间。
  我把门掩上。若果失去父亲的是九岁的我,我能否承受得起?较诸任何一个同龄的孩子,辛樱是额外的成熟懂事,真难为了她。
  我告诉自己,不可以对她不好,要全心全意爱护她,因为,她的爸爸为我而死。
  虽然,我还是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王乳,你应该是自豪抑或悲哀?
  那夜,我在沙发上睡着了,梦见辛樱在我的厨房内吊颈自尽,瘀红的舌头又长又厚的,垂在她小小的脸庞下。那舌头越伸越长,像流水一样,由上而下,流泻在白色的瓷砖地板上,缓缓地缠上我的脚畔,然后再由脚眼的位置卷上我的腰、我的胳膊、我的颈项。
  吊在半空的尸体有紫蓝色的身体。她对我说:“你要陪我死。”
  我望着她那双跌了出来的眼珠,没有违抗的意思……
  “王乳”我睁开眼,看见辛樱坐在我的床前。我说:“要上学吗?”下意识地看了看表:
  七时十分。“我不想上学。”她说。
  我在椅子上坐下来,唯唯诺诺地说:“好的,请几天假吧。我也请假陪你。”
  她不但没有欢欣的反应,反而命令我:“我要吃法兰西多士。”
  我快快地点下头,生怕她不高兴。“我到小食店买。”我走到浴室梳洗,匆匆走到楼下拐弯处的小食店买早餐,然后又急步跑回家。
  我笑容满脸。“法兰西多士。”
  辛樱望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她已穿好衣服,头发梳成一条马尾,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
  我把早餐放在饭桌上,辛樱走过来,与我一起默默进食。我坐着的位置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辛宅的书房和睡房。在那过去的日子,我竟没有留意到,一个有着孩子的男人,每夜用望远镜把我看得一清二楚。
  辛樱哭起来。她看到她爸爸的书房。
  “自私,讨厌!”她尖叫,把果汁推到地毯上。
  我走进厨房拿出清洁剂和抹布,蹲到地上用力地抹。
  “大人都是自私和讨厌的!”她的拳头在我背部飞快地落下。
  我痛了,转过头望着她。“你无权怪责我。”
  她停下挥舞的拳头,跌到地毯上,放声嚎哭。
  “不是我的错。”我小声说,然后坐回饭桌前,继续吃早餐。
  辛樱郄故意继续狂哭尖叫,双手捉着我的腿,愈叫愈狂。我放下牛奶,转头瞪向她,发觉她哭得面色发紫。
  我记起了今天早上的梦。我心软下来。我把手按在她的头顶,告诉她:“辛樱,我希望可以好好照顾你,但是,你必须先听我的话,亦一定要相信我。”
  辛樱收敛哭声,悻悻然走回我的房间,和衣倒下来再睡。
  我让她睡,把一盒纸巾放在枕头旁边,然后走回饭桌收拾残局。
  我抬头,看着对面的辛宅,幻想辛达维与辛樱吃早餐时的欢乐情形。我在想,他大可直接告诉我他喜欢我,说不定我会接受,犯不着这样跳下去。
  剎那间,心里很痛。有人为我而死。我这样告诉自己。我一直渴望恋爱,看,现在有人为我死了,简直就是恋爱手册的至高境界。王乳,兴奋吧。
  我望着对面的空屋微笑,尝试兴奋起来。
  然而,事情并不是这样,我的微笑不能持久。
  一小时后,辛樱才回复平静。我把她的早餐弄热,陪她吃上一会,然后替她向学校请一星期假,然后返回辛宅执拾用品。
  她把数件衣服、三本漫画书、两只XO发夹放进大袋里,然后告诉我:“就是这么多。”继而又说:“我想弹一会钢琴。”
  她坐在钢琴前,弹了几首简易的曲调,显得非常专注。我走进辛达维的书房,俯身研究那支望远镜。
  一个人是否需要大量的爱,才会持续不断地窥探另一个人的私生活?
  我抚摸那支名贵的工具,感动地叹了口气。
  我坐在书桌前,想象辛达维在书房内的情景。晚饭后女儿在客厅中看电视,他便走进书房内听他的音响。我归家了,家中的灯亮起来,他便开始从望远镜中研究我,一点一滴,毫不遗漏。
  情节像一出出色的剧情片的开端,男主角暗恋素未谋面的女主角。我把视线抽离坐落在对面的家,心里怅怅然的,我渴望知道辛达维的容貌。
  我拉开他的抽屉。记事簿、日记簿、乐谱、水费电费差饷单。就是没有他的照片。
  “你干什么?”辛樱站在我身后。
  我吓上一跳,连忙关了抽屉。“我想看看你爸爸的样子。”我老实地说。
  “没有。爸爸从不拍照。”她这样说。
  “真的一张照片也没有?”
  她摇头。
  我失望起来。
  “你来。”她走前捉住我的手,把我拉到钢琴前。她说:“替我把琴凳打开。”
  琴凳上了锁。“我想要平日练习的乐谱。”她抬头看我。
  “钥匙呢?”我问。
  “挂在爸爸的身上。”她回答。
  我抽了一口冷气,感到有点恐怖。我转身往厨房的炉底查看,找到铁锤和铁锉,信心十足地走到琴凳前。
  我告诉自己:不要令她失望。
  我把铁锉夹在缝隙中,准确地以铁锤敲打,一次两次,第三次才成功。我看到,辛樱脸上有笑容。
  “我想每星期学琴。”她说。
  “好的,平日的老师是谁?”“爸爸。”她回答。
  我收起铁锤铁锉。“找一个新的。要男的还是女的?”
  “要好的。”“是的。”我答应。要好的。片刻后我问:“现在才十一时许,待会你想做什么?”
  她想了想。“唔……先弹片刻钢琴,然后吃家乡鸡,之后回你家看片通片。你可以做自己的事。”
  “是的。”我遵命。
  午餐过后,我以辛达维的女朋友身分替他办理死亡证,并且准备出殡事宜。辛樱告诉我,他们在香港没有亲人,母亲早在她婴儿时代已不知所终,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在美国纽约生活的叔叔。
  “他是爸爸的弟弟。你可以在爸爸的抽屉内找到他的联络方法。”辛樱说。
  “你的叔叔是干什么的?”
  “我不知道,多年前见过他,但忘记了。”说完把目光转回电视荧光幕上。
  我把事情告诉芭比,她咄咄称奇。
  “你替别人照顾女儿?”
  “没办法,他说是为我而死。”
  “他怎么说?”
  “他在遗言上写了数句情话,又写上我的名字和地址。”
  “你真的不认识他?”
  “不。但他每天都用望远镜偷看我。”
  “噢……多浪漫。”芭比语调像梦游。“去死!”
  “你需要帮忙吗?”
  “来探望我的时候请准备玩具。”
  “一言为定。”
  终于,芭比带来了芭比娃娃和芭比的豪华大屋,里面有泳池、池畔餐厅、粉红色跑车、大圆床、心形家具和和男朋友阿Ken。
  这些玩具立刻俘虏了辛樱的心。她对着玩具纸盒欢呼,开始跟芭比娃娃玩。
  “女孩子长得很清丽。”芭比说。
  我点点头。“也很懂事。”
  “怪可怜的。多不负责任的父亲。”
  我沉默无话。“是我的错吗?”半晌后,我问芭比。
  “不是,你什么也没做过。”她安慰我。
  我们看着辛樱倒茶给芭比娃娃和阿Ken,小声地自言自语。
  “我不知道他的长相,辛樱说她爸爸没有拍照的习惯。”我说。
  “看女孩子的容貌,父亲不会长得太丑。”芭比推测。“你打算一直照顾她?”
  “辛樱说她有个叔叔在纽约,我想我会尽快联络他。”
  “纽约?亲叔叔?”
  “嗯。”
  芭比忽然奸笑。“或许是缘分到了。”我笑得很虚弱。“我不敢想。”
  “你和公司那个Raymond怎么了?”
  “不知道啊。他大概会以为我在外面有情人,因着我和他的关系愤然殉情。”
  “别理会他。那种货色!”
  “其实他也不算太差。”为了自己为了他,我也该辩护一下。他可有挂念我?
  除了上床之外,应该还有多一点。
  我伸懒腰,想起一个不属于我的人。
  芭比问:“若果那个Raymond告诉你他爱你,愿意和妻子离婚,你会怎样做?”
  “他不会这样说的。”我摇头。
  “有这种可能性。”芭比坚持。
  “不会。”我肯定。
  “你又不是他,你怎知道?”
  也是的,我又不是他。但是,我知道。
  “不说了。”我说。
  “你逃避。”芭比斜眼看我。
  我窝在沙发上,懒得再去想。
  事实上,在未来的几天里,我将会非常忙碌。我发了一封电报到纽约给辛达维的弟弟,又替辛樱找了一个有名的中国藉钢琴老师。我也请了假,专心陪伴辛樱。上了一堂钢琴课之后,我问辛樱的意见:“钢琴老师还可以吗?”“还是爸爸好一点。”她实时响应。
  “这位老师在国内外也很有名。”我说。
  “爸爸小时候是天才音乐家,十四岁便入读茱利亚学院了!”辛樱收拾琴凳上的乐谱,语气颇为不屑。
  “可是你爸爸只不过是个钢琴老师,刚才那位”“若果爸爸不是断了指头,他的成就不只如此!”
  辛樱狠狠地瞪着我,那眼神使我心寒。
  “断了指头?”我怯怯地问。
  “爸爸左手的无名指断了一节,别人有三节无名指,爸爸只余下两节。”辛樱伸出五只手指,在我面前示范。
  我点点头,明白了。“是意外吗?”
  辛樱摇头。“在我未出世之前,爸爸已断了手指。后来我问爸爸,爸爸说他是故意的。”
  “为什么?”
  “你不需要知道。”她说。
  我盘起手臂,老实不客气地说:“我不觉得我是外人。”
  辛樱撇嘴。
  我再说下去:“若果你的叔叔不出现,我极有可能会长久照顾你。”
  “社会福利署会照顾我。”她非常顽强。
  我冷笑。“好,若果你愿意住孤儿院或者被分派到不知名的家庭,你就去社会福利署吧。”辛樱神情放松下来。“你不可以赶我走。”语调变得温柔。
  我满意地点点头。自古识时务者为俊杰。
  “那么你告诉我,为什么你爸爸要自断指头。”
  辛樱望着我:“其实我不知道。”
  我扬起眼眉。
  “我肚饿。”她岔开话题。
  我垂下双手,不想逼人太甚。“想吃什么?”
  “儿童寿司餐,有玩具那种。”
  我点点头,伸出手来。她走前,乖巧地让我握着。“王乳,你要答应好好对待我。”她抬起头来。
  “放心好了,我是好人。”我告诉她。
  精灵的眼睛带着迷惘。我不知道她是否愿意相信。
  我是喜欢这个女孩子的,辜勿论她的爸爸是否因我而死,我也会喜欢她。她的倔强像小时候的我,但比我漂亮和醒目。
  辛樱是个寂寞的孩子吧,我是寂寞的大姐姐哩,没理由会合不来。
  那个晚上,我倾尽所有珍藏的钮扣,与辛樱一起做钮扣相架。她非常有兴致,玩了整个晚上也不说累。
  晚间新闻过后我才抱她上床,她小声地对我说:“你和我一起睡。”我微笑,愉快地钻到被窝中。“我不想你睡沙发。”她再多加一句。
  这样子多好,合作愉快。养育孩子真不是轻易的事,与辛樱相处了两天,疲累程度远比工作厉害,但若能看着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又似乎比做外汇公司的人事行政部助理经理有意思得多。
  我突然兴起了生孩子的念头。若果不能够顺利地恋爱一次,生一个孩子出来,然后疯狂地爱他也不错。看着他成长,给他最好的一切,令他永远快乐开朗。
  把一生希望放在他身上,为他而活。传说中的轰烈爱情都是那样子的,把爱情的目标由男人转移到孩子身上,收获会否丰富一些?
  抑或,结局都是一样,凡在人身上加诸希望,都只能落得失望的下场?
  实在有太多事情不明白,虽然我已二十四岁了。从前,二十四岁的女孩子大多结了婚生了孩子,每天为着家事烦恼,替身边的人担心。但我,终日无无聊聊,不事生产。
  我一生最大的成就是考入大学,然后,生命便停顿在那段日子。领着近二万元的薪金,干着比中五程度更浅易的工作。我是一条二十四岁的单眼皮寄生虫。
  我看着辛樱熟睡的小脸孔。努力地照顾她,能否使生命更加美满?
  忽然觉得,辛达维的死拯救了我的生命。他可能是命中注定让我停止浑噩的那个人。
  我双手合起来,闭上眼睛,深深地感谢他。
  翌日早上,辛樱说要回自己的家看电视,虽然理由不充分,我还是跟她一同返回对面的家。
  大概是挂念爸爸吧。可怜的小女孩。
  回到辛宅以后,辛樱并没有坐下来看电视。她进进出出家中各房间,一会儿翻翻她珍藏的漫画书,但是看不到十五分钟又钻到爸爸的睡房小睡片刻。刚以为她真的睡去,她郄又突然说想弹钢琴。
  辛樱可能需要一个心理医生。
  我走到辛达维的房间,翻看他的抽屉。我记得昨天看到他的日记簿,我想对他多知一点。那是一本啡红色的皮面日记簿,封面己十分残旧,渗了汗渍,而且给刮花了。
  翻开一看,原来是活页式的,可以每年替换内页。
  首页注明了年份,是去年的。
  我细心阅读内文……
  十月十三日
  今天是辛樱的生日,九岁了。再过四、五年,辛樱便会成为少女,再过十年八年,她便会离开我。真的不可置信,与她相依为命了九个年头,往事历历在目,不胜唏嘘。
  昨天她才问起她母亲的事。我说不知道,这么多年了。那可怜的女人竟碰着我。
  不知她生活可好?有没有再婚?无论如何还是要多谢她为我生下辛樱。
  辛樱说要到欢乐天地,我没有异议,或许之后还可以带她到大围踏单车。九岁了,再过数年便是少女。
  当她长大之后,会否抱怨为父的不是?但愿她明白。
  十月二十八日
  辛樱发高热,一百零三度,我抱她到医院的急症室。她很懂事,没哭也没撒野,只是频说很辛苦。明天替她请假吧,放两天假应该没问题。今天学生来学琴,辛樱迷迷糊糊地走到我们跟前,说发热也要练琴。她教我想起了初进入茱利亚学院的日子。女儿遗传了我对钢琴的热爱。
  然而再钟爱钢琴,也比不上锁在心上的那一个。
  谁是锁在辛达维心上的那一个?厅中琴声停下,我合上他的日记簿,放进大衣的内袋。辛樱走进书房来,说:“有鬼,要走。”
  我皱眉。“你说什么?”“这间屋有鬼。”辛樱再说,脸上郄没有惊怕的表情。
  “世界上不会有鬼。”我只好这样告诉她。
  “不,”她摇头。“爸爸死了变成鬼。”
  “你爸爸上了天堂。”我试图纠正她。
  “爸爸说没有天堂,他依然留在这里。”
  “你看见他?”我问。
  她没有回答,转身“咚咚咚”地走到大门口。
  忽然一阵风掠过,我看了看那关得紧紧的窗。真的有鬼吗?
  若果真的有鬼,尽管现身好了,我渴望与你见一见面,好好与你谈一回。
  我立正站在书房中央,郄感受不到任何异样。老实说,真有点失望。我渴望与辛达维见面。
  我带辛樱到公园玩了一会儿,陪她爬铁索荡秋千,后来买了两个甜筒,一人一个。“平日与爸爸相处愉快吗?”我问她。
  “不错。”答得非常老成。
  “你爸爸没有朋友吗?”
  她摇头。“爸爸只有我。”
  “没有女朋友?”
  她又再摇头。
  日记内锁在心头的是谁啊?“我便是爸爸的女朋友,我负责照顾他。”
  我惊恐起来。“你是你爸爸的女朋友?”
  “我命令爸爸冬天穿外套,吃饭前要洗手,教学生时要有耐心。”
  啊,原来如此。
  我取笑她:“这些就是女朋友的职责吗?”
  她把包着甜筒的纸圈拋进废纸箱内,然后说:“难道你会知道?你是人家的女朋友吗?”
  “你怎知我不是!”我生气。
  “我没有看见你屋内有任何男人的照片,而且没有男人打电话找你。”
  “那不是我的错!”我望着回荡半空的无人秋千,内心怅怅然。
  辛樱可能见我神情沮丧,没再在此话题上纠缠下去。
  也是的,三天不见,Raymond竟没有任何问候。而我,也只在致电回公司请假时跟他谈了两句。
  我不是不了解,明明知道彼此没有额外的感情,郄有着不大不小的奢望。当他偶尔表露多一点温柔和关心,我便会像中了彩券那样,欢天喜地。
  我不见得是如此的喜欢他,大概只是不知道他对我的心意所带来的反射。犯贱。
  夜里,我捧着辛达维的日记阅读,着迷得像中学时代追看小说那样。辛达维的日记不是天天写的,说的事情也很琐碎,只是那个“锁在心上的人”持续地出现,生活的大小事情也会牵连着神秘的心上人。
  我看到今年的记载。
  一月十四日还有一个月便是情人节,我如常地把银颈链拿到首饰店翻新,那店主说,颈链太旧了,纯银度又不足,发黄变色是平常事。平常事?人心发黄变色又是否平常事?
  本来好端端的,闪着的颈链挂在心上;忽然一天,它竟不再闪亮了。
  是我错,不关别人的事。颈链依然在等,虽然我知道那人不会出现。
  那么多年了,让我们都忘了吧。
  一月十五日
  真奇怪,我整日坐立不安。把辛樱送上学,然后到寿司店买了两盒杂锦寿司回家,毫无兴致地吃了两口。那人会不会出现?不是说过会在二月回来见我吗?也十年了。当初许下的诺言,想必牢记心上,我自己就是那样,一直记着至今。娶了阿芝,生下辛樱,郄依然没有忘记。我有预感,今年,就是今年了。等待一个明知不会出现的人,真是的。
  辛达维一直爱恋着一个人,他耐心地等待,可是对方郄没有出现。历时多久?
  十年?是他说的。
  那个人不是我,没可能是我。
  晚饭时,我问辛樱:“你妈妈的名字是阿芝,对吗?”
  辛樱把头从通心粉上抬起,说:“好象是。”
  半晌后我说:“你爸爸有个心上人。”
  “噢?”她斜眼看我。
  “但不是我。”我说。
  “是你。”她坚持。“他死之前每晚也在看你。”
  我捧着通心粉,猜测着自己在辛达维心目中的地位。
  半晌后我抬头,想通了:我有一个情敌。
  “你爸爸一心二用。”我告诉辛樱,她不明白,奇怪地看着我,然后专心地吃她的通心粉。
  彻夜不眠,我把整本日记从头看一遍。
  辛达维的心上人不断地出现,字里行间看得出他对那半边心的重视,重重复复,是连串的思念。
  而我出现的日子,是一月十六日。
  一月十六日
  今天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女孩子。脸形长长,身材高挑,不算太漂亮,但胜在有气质。中学时代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女教师,教地理科的,她时常拿着地球仪和大幅的世界地图。她很温文秀气,但开朗决断得像个男孩子。像她这样的女教师,暗恋她的男学生一定不会少,她也像是知道那样,经常都神采飞扬,又带点孤芳自赏。
  我挽着菜篮,跟在她身后,心情非常畅快,彷佛回到中学时代,这是唯一一次相同的经验。
  她有没有男朋友?她的男朋友必然是很优秀的了,因为她有着那样优秀的背影。
  我跟着她走上一段路,发现她住在二号的大厦。
  我笑出声来,心中的温暖无法形容。我从不知道,自己有优秀的背影,亦不曾有人以“有气质”来形容我。从小到大,我都活在“普通”和“不起眼”的阴影下,没有想过还有别的形象。
  我叹了一口气,非常释怀。
  然而,假若那天他挽着菜篮结识了我,往后所发生的事情一定不会一样。我一定会欢欣愉快地跟他谈天说地,说不定还会给他弄上数碟小菜。不知道他那天买了什么菜?会否对辛樱的胃口?
  我把日记簿按在心上,为自己的想象而感动。他为什么不走过来告诉我他喜欢我?
  一月二十日
  女孩子有个艳丽的女朋友,浓妆华服,很脸熟,是明星吗?我看到她们一同从一辆黑色劳斯莱斯中步出,女孩依然清秀,穿著舒适的男装西裤;她的同伴则穿紧身低胸衣裙,把墨镜架在头上。
  我还是喜欢女孩那形格多一些。很亲切。
  辛樱刚才走进来向我撒娇,我告诉她,我遇上了一个很合心意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明不明白,她只是嘻嘻笑。
  一月二十五日
  女孩有没有五呎六吋高?高一些还是矮一些?女孩子高瘦才好看,最怕玲珑浮突那样夸张。今天,我看到她与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返家,他们是什么关系?男女朋友?他们入了屋,好象是拥抱了,但是,我看得不清楚。
  忽然,我有些不高兴。
  我的心怦怦地乱跳,我知道,那个男人是Raymond。
  二月一日
  我买了一支望远镜,可以安心地观察女孩。那个男人又出现了,是的,他们是情人,但是他们只是偶然走在一起。
  我依然相信,女孩有良好的品性。她喜爱烹饪和做手工,她有收集钮扣来装饰旧物的习惯。她也喜欢听歌,有时候会手舞足蹈地自顾自跳舞,很有趣。
  她总是独自一人居多,如我。
  二月十四日
  女孩今天不知在看什么影碟,她看得很入神,厨房的水开了也不知。我会不会喜欢那出电影?可能我会喜欢。抱着她一起看,感觉一定很好。
  她跟我一样,情人节也要留在家里,真是同病相怜。不如为她准备一份礼物,就送她我的银颈链吧。
  感觉上我已经和她很熟稔了,虽然她不会知道我是谁。
  二月二十日
  今天,我煮了一锅罗宋汤,辛樱很喜欢喝,我想送一碗到她那边。我见她今晚吃饭盒。真想认识她,但太唐突吧!而且,年轻女孩一定不会喜欢男人拖着一个九岁的女儿。还是算了。
  二月二十七日
  女孩今天与男伴吵架,吵得很凶。他走了之后,女孩伏在沙发上哭泣。她爱他,他不爱她。是这样吗?若果我现在走去安慰她,她会否感动?
  多么的喜欢她,真奇怪,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无时无刻想着她。每天的寄望就是等待她回家,然后把她看得一清二楚。
  她会否明白?我想一定不可能,因为,连我自己也不明白。
  三月五日
  辛樱问我用望远镜看谁,我告诉她,是未来的妈妈。她双眼顷刻闪亮起来,嚷着要看。我不会让她看,免得后来不成事叫她失望。
  自阿芝别后,从没有一个女人能叫我这样动心。看到她笑我会笑,看到她流泪我会悲伤。
  我爱上了她吗?我连她的声音也没有听过。她的气质那样优雅,她的声音一定很动听。
  三月七日
  我站在她楼下等她回家,由五时半一直站到九时许,她也没有回来。我返家,辛樱说肚子饿,我给她焗了个微波炉pizza,然后才发觉,女孩已返回住所了。
  突然间,情绪卷进了红色地带。我发怒,一掌掴在辛樱的脸上,辛樱尖叫嚎哭,然后我才知道,自己已经是这样的不受控制。
  三月十一日
  今天陈太的儿子来了两句钟。这孩子一向学习不用心,我一早不想教他,今天较平日多加一句钟,其实是因为他上星期有事缺席了。
  时间是六时至八时。他迟到了十五分钟,变成了六时十五分至八时十五分。我很不满意。今天是星期一,对面的女孩会在八时许回家。我心不在焉地想着,不知道她在外头干些什么,回家以后又会做什么。我不想错过她的一举一动,希望可以在八时正走回书房看她。
  陈太的儿子郄不知就里地拖延时间,愈弹愈差。我光火了,大声斥喝他。看着他惊恐的眼神,我也吓怕了,唯有走到厨房倒一杯冰水,一喝而尽消除戾气,然后当我走回厅中时,陈太的儿子已经走了,这时才不过七时四十五分。
  无所谓,我走进书房,准备等待她回家。
  这是最后一篇的日记。十天之后,三月二十一日,辛达维从书房的窗口堕下,遗下一封写上我的姓名、地址的遗书。事情便是这样开始了。
  他爱上了我。日记上是这样显示的。虽没有说明,但是他为我而死。我把脸庞贴着日记簿,心情跌宕,很难受。
  带点神经质的男人;断掉左手无名指的第一节;以教钢琴为生;有个九岁女儿;妻子叫做阿芝;心中锁着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无从稽考;留下放在铜盒内的一条发黄银颈链,说是送给最爱的人。偷窥喜欢的女人;教小孩弹琴时脾气暴燥;女儿生日教他感触良多;闲时提着菜篮买菜。
  一点一滴,他活到我心上来,他说话的姿势、弹琴时的神情、从望远镜中的窥望,我完全知道了,纵然我不能在纸上画出他的外形容貌,他已不再神秘迷离。
  要喜欢他不难,我知我会喜欢这样的男人。他刁难时我会迁就,他弹琴时我会坐在旁边聆听,我还可以替他到街市买菜,傍晚时分接辛樱放学。我也会踏单车,大围的单车径,我懂。
  为什么要死?不死不可以吗?只告诉我喜欢我便成了。
  辛达维,你剥削了自己的生命,也剥削了我的恋爱机会。
  我不会放过你。
  我穿著睡觉的衣服走到对面大厦的九楼B座,熟练地走进他的睡房,从他床边的抽屉拿出那个古董铜盒,把里面的银颈链挂在颈上。
  我带走了樱桃街内的宝物。辛达维,你是我的。从今我们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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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默是最招人喜欢的~~

2004-03-10 08:53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水美泠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水美泠
会员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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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丧礼举行之日,只有我、辛樱和芭比参加,辛达维没有任何朋友,他的弟弟又音讯全无。
  从他的遗容看不出他的容貌。他跳楼时,面部被冷气机撞破,引致头骨爆裂,脸孔左拼右砌,像幅浸了水的砌图。我只能从他的左手无名指辨认他。
  我想我不会忘记那只手指,奇异的圆滑的指头,像条短短的小肉肠。我能想象到他弹钢琴时的困难。他的学生不害怕的吗?
  每个人总会有一些特色,辛达维就有他奇异的无名指。我没有哭,不懂对着不是想象中的辛达维哭。我已经开始喜欢辛达维,我的心上挂着那条银链,昨晚做梦时也梦见他。
  朦胧的身影。蚊帐散下来。他坐在家中那张木沙发上,坐得很端正,端正得叫人惊怕。我说:“辛达维,你复活和我一起睡。”他张大了口,张得很圆。
  我醒来,想着他可能说的答复。既然他肯为我而死,他会渴望和我睡吧。
  我喜欢了活在脑海与想象中的辛达维,因此他的尸体显得陌生而怪异。
  辛樱原本好端端的。她狠狠地瞅着棺木,一脸倔强。后来,牧师祈祷时,她便忍不住哭起来。我蹲下来抱住她,亲吻她的小脸孔。
  她呜咽:“爸爸,你丢下我,你不要我。”
  芭比眼浅,偷偷拭泪。
  牧师还在祈祷,辛樱郄一步趋前抓住牧师的衫尾,说:“你不用为他祈祷说好话,他根本不会上天堂。”
  牧师转身望向她,温柔地说:“小妹妹,你爸爸会在天堂保护你。”
  辛樱郄这样说了:“他宁愿死也不陪我活下去,我宁愿他跌入十八层地狱!”
  我和芭比讶异得不得了,辛樱恨透她的爸爸。前两天她也不是这样的。大概,回忆着一个自杀的爸爸,感情自然会复杂起来。
  “你乖,很快便可以回家。”我说。
  辛樱一脚踢在棺木上。
  “真倔强。”这是芭比事后对辛樱的评语。
  两天后,我在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那是辛达维的弟弟打来的。
  声音爽朗而动听。“我是辛达明,Derek。”他说。“辛达维的弟弟?”我问。
  “你是王乳小姐?”
  “是的。”
  “哥哥的女朋友?”
  “是的。”
  就那样,我把他接到辛达维的家,让他与辛樱见面。
  “Cherry!”辛达明甫一看见辛樱便热情起来。
  辛樱迟疑片刻,走上前与他拥抱。“Derek叔叔。”
  无可置疑,辛达明英俊非凡,美国阳光式的健硕,笑容漂亮得无懈可击。只是,我有点失望,辛达维的兄弟应该像他,带点懦弱和温柔。
  辛达维的影子不会从辛达明身上找到。
  “我有三、四年没有来香港了。”他说。
  “你打算住在哪里?”我问他。
  “我在酒店订了两晚的房间。”
  我见辛樱已“验明正身”,便说:“你可以搬到辛达维的家。”
  他望了望环境。“也好的。”他说:“你喜欢连名带姓地称呼我哥哥?”
  我微笑。
  “你没有告诉我哥哥是怎么死的。”
  我低下头来,抱着双臂。“自杀。”我说。“为什么?”
  我把脸别转。“他说为了我。”我摇了摇头。
  辛达明端视我一会,说了一句:“哥哥一向令人难以推测,我认为他太不负责任。”
  忽然,我气了:“你怎可以说辛达维的坏话?”
  他怔了怔。“啊,对不起。”
  我暗暗呼了一口气,双手按在微微发烫的脖子上。我为辛达维动了气。
  辛樱对这个叔叔表现得不算亲昵,大家在外头吃饭,她故意坐近我身边。我看在眼里,便提议辛樱住在我家,辛达明则住到他哥哥家,好让两叔侄慢慢适应对方。
  辛达明很健谈。他在华尔街工作,负责外汇买卖。当他知道我也在外汇公司工作的时候,显得非常兴奋,频说我应该到纽约一行。
  “规模始终大些!”他眉飞色舞。
  “我只是管理公司的人事问题。”我澄清。
  “你可以尝试做经纪,金钱回报非常丰厚。”
  “压力太大,不适合我。”
  “我可以教你,无问题!”
  我笑。“但我在香港,你在纽约。”
  “你和Cherry可以搬到纽约来,一家人嘛。”他说,神色自若。
  我喝了口矿泉水,不知怎样回答他。
  他郄继续说下去:“我是认真的,让我来照顾你和哥哥的女儿。”“照顾辛樱是应该的,但我,你才是头一回见。”
  辛达明把脖子伸前来,说:“你很合我眼缘。”
  我用餐巾掩住嘴,瞪大眼说:“你……”
  他忽然笑起来。“哥哥的女人总合我心意。那时候我对哥哥的妻子一见钟情,偏偏又不可走在一起,真的叫人难受。”
  我定睛望着他,说:“我只喜欢辛达维。”
  他抓了抓头发。“我羡慕哥哥。”
  辛樱吃着《口者》喱,偷偷望了我们一眼。
  当晚辛樱在床上对我说:“跟Derek叔叔一起会很开心。”
  我问:“想回家睡吗?”
  “不是啊,我说你。”
  “我?”
  “你与Derek叔叔一起会很开心的,一定比与爸爸一起开心。”
  辛樱瘦小的脸孔上那双大眼睛明亮得不得了,似乎有所期待。
  “我只喜欢你爸爸。”我抚摸她的脸。
  “其实你不认识爸爸。”
  “我认识,从他遗下的日记和你们所说的琐事。”
  不知是否我太敏感,只觉她脸色一沉。
  我问:“你是否怕跟Derek叔叔到美国?”辛樱不作声。
  “在美国读书很好。”我再说。
  辛樱眼眶红起来。“王乳,我宁愿要你!”
  我抱着她,安慰说道:“我不会离开你。”
  “你要守诺言!”她哭得更厉害。
  “我会。”我知道我会的。
  辛达明会在香港逗留一个月,我与辛樱则分别复工和复课。
  有男人为我自杀的消息在公司传开来,各部门的同事纷纷借故走过来一看本人之芳容。一下子,我成为办公室里的明星。
  若果是从前,我一定觉得很有趣,但今天如果身为死者女朋友也可以头戴白花,我相信我会非常乐意这样做。
  为了哀悼辛达维,我没有对任何人微笑。
  下午,我与Raymond商量员工加薪幅度的时候,他对我说:“我不知道你有一个对你这样认真的男朋友。”
  “很多年了。”我的视线停留在手上的文件。
  静默了半晌,他说:“现在我可以肯定,你没有喜欢过我。”
  我抬头,保持温和。“难道你又有吗?”
  Raymond笑。我狐疑,他这个笑容代表什么。是有,抑或无?
  他故作轻松,问我:“今晚去酒店?”
  我毫不考虑地摇头。“他已经不在了。”他说。
  我把文件翻到第二页。
  “你爱他。”他柔声说。
  我默然。Raymond站起身来,放下文件,走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原先拟定的会议没有进行,我提早下班。
  Raymond有否喜欢我?若然有,也太迟了。
  我是辛达维的未亡人。我对自己说。
  晚上,我与辛达明商量给辛樱聘请补习老师的事情。“下学年便升小五,功课繁重。”我说。
  辛达明坐在辛达维的长沙发上,微笑着说:“怎可能会有读书的压力?你们不是与我一起回美国吗?”
  我失笑:“谁答应你?”
  他一脸胸有成竹。“我知道Cherry想与你一起到美国去。”
  “若是旅行可以考虑。”
  “你会改变主意的。”
  我凶恶起来:“休想把辛樱带走。”
  他怔了怔,然后呵呵笑。“我建议你到楼下买一瓶蜜糖、一个柠檬和一个苹果。”
  “干什么?”我怒气未消。
  “先把苹果捣烂,加柠檬三片、蜂蜜二茶匙、姜汁四滴及开水两杯,一饮而尽后有助平静情绪,非常适合像你这样情绪不稳、容易动怒的人。”我退后倚在墙边,不懂如何辩驳,下意识地走进辛达维的书房避难。
  辛达维,你的兄弟欺负我。
  辛达明跟进来,看到伏在桌上的我,这样说了:“真不明白为什么辛达维居然要以望远镜凝视你的一举一动。”
  我勉强地端坐起来,告诉他:“我不是不想辛樱到美国生活,但是我不打算与你及辛樱组成三人家庭。现在的问题是:辛樱不希望独自跟你去美国,而我也不想到美国去。”
  他笑说:“说得这样复杂,其实你只想告诉我你和辛樱希望一块儿留在香港。”
  我眼睁睁地点点头。
  他取笑我:“你的表达能力有问题。”
  或许是。
  他再问:“留待Cherry决定。”
  “其实你是她的叔叔,你有绝对权力决定她的抚养权。”我和颜悦色起来。
  “小孩子也有自主的权利。”他魅力非凡地笑了笑,接着走回客厅中。
  我看了看表,今天该是辛樱练琴的日子,老师在十五分钟后便会到达。我在书房的窗前大动作向留在我家看卡通片的辛樱挥手,示意她过来。她用SailorMoon手势和瞠目结舌的样子响应我。
  过两年她步入少女期,肯定更加难教。
  芭比一定会骂我蠢,无故做了人家的后母。
  但我是心甘情愿的。如果辛达维不是死了,我也自然是辛樱的母亲。
  一阵风掠过。辛达维,是你吗?书的香气,木家具的气味。我知道,拥抱你一定很美妙,但你在哪里?
  留在我身边不是更好?既然你那样喜欢我。
  我躲在书架后,忽然很想哭。
  未几,辛达明的声音传过来:“王乳,你是否约了Cherry的钢琴老师?”
  然后,他在我眼前出现。
  “别哭。”他说。
  当下,我撇了嘴,泪就那样急急地涌下来。“我挂念他!”我呜咽。
  辛达明把我抱在怀里,我感受到他强壮温暖充满男子气概的身体,心头骤然地安稳下来。我软软地贴着他的胸怀,享受他的慷慨。
  “王乳”辛樱在屋外的叫喊。
  我挣脱他,退后一步,急急地抹了把脸,走到客厅中把大门开启。
  “下次别叫老师在门外等。”辛樱说。
  “是的。”我小声回答。
  我把辛樱和钢琴老师安置在客厅,然后再走回书房。
  我头也不敢抬,便说:“不要告诉辛樱。”
  辛达明大惑不解:“不告诉她你哭了抑或你与我拥抱?”
  “两样都不可以说。”
  “没关系。”我抬眼。“刚才谢谢你。”
  “有否令你想起哥哥?”
  我微笑说:“怎可能。”是的,辛达维的拥抱一定是灵巧而温柔。
  “你与你的哥哥是两类人。”我再加一句。
  “从小到大,我和哥哥都是天悬地隔。”辛达明拍了拍椅背,示意我坐下来。
  我乖巧地坐到他跟前,准备听他口中的故事。“我和哥哥自小都不亲密。”他说。
  “哥哥比我大五年,父母过身的时候他九岁我四岁,自此他便不大跟我说话,亦不愿意跟我玩。我想你是知道的,我们两兄弟是姨妈养大,我们的妈妈与姨妈都很富有,一直以来衣食无忧。哥哥自小已是音乐神童,五岁开始学钢琴,七岁已获得音乐奖项,父母过身后,姨妈更是积极地栽培他。相比之下,我便平庸得多。或许因为这样,我的童年生活比较轻松,没有什么压力,我喜欢运动喜欢一流的美食,一直都开开心心,但哥哥郄非常内向沉默,不太喜欢说话,除了钢琴之外,他的世界便没有其它东西。”
  他顿了顿。“后来的事你一定知道,他十四岁入读茱利亚音乐学院,十九岁已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奏。”
  我点点头。
  “你也喜欢音乐吧!”他说。
  我怔了怔。难道要回答他我喜欢听《一千场恋爱》?只好说:“我最喜欢莫札特。”
  辛达明哼了几个轻快的调子,然后说:“非常快乐的糖心调子。你与哥哥的音乐品味不同。”
  我打蛇随棍上。“你听过黄耀明的歌没有?我喜欢他的《一千场恋爱》。”
  “是吗?”
  “还有Enya、SineadO'Connor和BryanFerry。”“我始终喜欢Sting。”
  “我喜欢木村拓哉!”辛樱站在书房门外说。
  “你干什么?”我问。
  “老师说休息五分钟。”
  “木村拓哉是谁?”辛达明走过去搂抱辛樱。
  “木村拓哉的样子很性感。”她沉醉着。
  我讶异:“我以为你迷恋礼服蒙面侠。”
  辛樱蹙起左边的眉毛,这样对我说:“礼服蒙面侠不是我这种质素的女孩子喜欢的。”
  “那你喜不喜欢LeonardoDiCaprio?”
  辛樱一脸疑惑:“是谁?”
  “美国的女孩子很喜欢他,觉得他神秘又野性。”
  辛樱很正经地回答:“没看过照片我不会随便说喜欢。”
  辛达明抬头问我:“香港有没有外国电影杂志?”
  “有的。”我回答。
  “明天给你正式介绍。”辛达明对辛樱说。
  翌日,我们一行三人走到旺角信和中心。辛樱显得很兴奋,左穿右插,频频说要买足一百张明星相。
  “这张木村拓哉的湿发相很帅!”她留连在海报店门前不肯走。“已经买了数百块钱。”我抱怨。
  “靓仔嘛!”她索性整个人伏到玻璃门上,死缠烂打。
  “好!买下来!”辛达明趋前付钱。那张一百五十元的海报便落入辛樱手中。
  “Leonardo不及木村拓哉有魅力。”这是辛樱的结语。
  在晚间时分,我们到北京馆子吃填鸭,辛樱更是少有的开朗活泼,缠着表演拉面的师傅不放。
  因着辛樱的快乐,我与辛达明的距离拉近了,态度也自然起来,望着他说话已经不是困难的事。
  他的眼神温柔而开朗,若果先认识他,说不定我会飞快地喜欢他。但是现在,怎样也不会吧。
  在吃填鸭喝菊花茶欣赏拉面表演的当儿,我觉得辛达维也在我们身旁。他抚摸辛樱的长发,替我加菜,与弟弟言谈甚欢。一定是这样。
  “王乳”“嗯?”我转头望向辛达明。
  他垂下头微笑。“我觉得你很适合我。”
  我呷了口茶,把嫩绿的小棠菜送到他的碗内,望着他摇了摇头。
  “你会屈服的。”他吸了口气,斜眼看了看我。
  我笑,不是不开怀。
  我把这事告诉芭比,她惊讶得不得了:“他真的喜欢你!”
  我把脚搁在沙发上,颇有点沾沾自喜。“但我拒绝了他。”
  “唉!为什么?”她一脸的不平。我合上眼睛,没有回答。
  “他的条件很差?”
  “五呎十吋高,体格强壮,高薪,有生活情趣,性格开朗。”
  芭比伏到我的身上,认真地端视我的脸,问:“你疯了?”
  我双手掩脸。“我喜欢了辛达维。”
  芭比呆上一回,然后尖声大笑:“呵呵呵呵呵。”
  “我觉得他无处不在。”
  “那只不过是你见鬼。”芭比说。
  我转身把脸压在沙发上。“有一个深爱着自己的人……”
  芭比大力按住我的头。“癫婆!”
  我拼命争扎,几经辛苦才把脸从沙发上抽出来。“你妒忌我!”我说。
  “你甚至没有看过他的脸!”
  “已经没有关系了。”我说。
  我把目光停留在九楼B座的书房位置,在那漆黑的角落,我看到辛达维,他一定也在看我。
  一阵温柔的暖意涌上心头。我知道,错不了,我在恋爱。
  嘻嘻嘻嘻嘻。
  如是者日子平平安安地过去,我与辛樱愈来愈亲近,跟辛达明的关系则愈来愈暧昧。他一有机会便向我明示暗示希望我与他一同到美国,我愈是拒绝他,他便愈是起劲,誓不罢休。我怀疑自己负面地激励了他。而Raymond也在这时候辞了职。
  他把信交给我。“我赔了一个月薪金给公司,可以立刻离开。”
  我说:“另谋高就?”
  他没说什么,只是看着我,深深的。
  “是因为我?”我握着信封。
  他把面侧起来,淡淡地微笑。忽然,我心软了。当初在那个关键性的夜里,我就是被他哀伤的侧面轮廓迷惑了,沉沦在他的忧愁与美丽。我从来没有否认,因着他的懦弱细致,我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屈服。他的漂亮,美化了我们的肉体关系。
  “我会非常挂念你。”顾不得办公室外人来人往,我上前拥抱他。
  熟悉的体香,充满感情的拥抱,我不会忘记他。
  他轻抚我的短发,轻轻推开我的双手,两眼满是不舍。
  “王乳,谢谢你。”
  我摇头,在他面前立得正正。
  “他日在街上碰见我,你可以不用跟我打招呼。”他对我说。
  “不!”我抓住他的衣袖,告诉他:“那不是我们的关系,我们是有感情的!”
  顷刻,我和他的眼眶都红了,而我,双肩不住微微地抖动。他在我身边擦身而过,我垂下头来,抱住抖震的双臂。
  转头望向他飞快走远的背影,我流下眼泪。我没有爱过他,从来没有。但我对他的感情,足以让我好好地哭一场。
  我不能爱得干净利落,我早该知道。一脸残妆地回到家中,看见辛达明与辛樱正在玩任天堂。
  辛达明见到我便问:“你怎么了?”
  “有同事离开公司,舍不得。”我如实说。
  “是男的?”
  我点点头。
  “是感情特殊的上司吧。”
  我笑了,一矢中的。
  “来,”他捉住我的手,把我带到睡房中。“我要告诉你我的故事。”
  “你有什么故事?”
  我和他坐到床沿,他抬头想了想,然后亲切地说:“五年前,我在一间规模较小的外汇公司工作,你知道,外汇公司都是一张张长桌子的,大家围着桌子和计算机,没有什么私人空间。”
  “那时候我还是初入行,对于如何减轻压力还没有应付妥当,手震失眠神经紧张时有发生,我那时候的teamhead又是紧张大师,大家围着一张桌子只有紧张斗紧张,于是,我很羡慕两张桌子以外的同事,他们的teamhead是个犹太籍女孩,时常笑,又擅于说笑话,工作气氛轻松但又productive,虽然她不算漂亮而且略胖,但不知不觉间,我便喜欢了她。
  “我一有空,就会把目光溜到她身边,看见她的笑靥,心里便自然地舒服起来。
  久而久之,她成了我的精神支柱,一天看不见她,心情便会低落得很。
  “数个月后,公司安排了一次外展训练,大家齐集在一个湖边渡假区。趁此机会,我与她的接触多了。我在湖边告诉她我喜欢她,原以为她会听过便算,谁料她竟然提议我们接吻和拥抱,而且最后,我们还在树林内做爱。
  “她有个亲密男朋友,在大学当经济系讲师,感情每愈况下,然而拖拉了六年,郄依然没有分手,感情的负担可想而知。
  理所当然地,我成了他们的介入者,而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会赢的那个,我一定可以令她快乐,把她带走。
  “可是,她始终没有跟我走,她根本没有爱过我,纵然痛苦,她爱的始终是他。”
  辛达明说罢,躺到床上把手枕在后头,眼睛望向天花板,嘴角依然还有一点点无奈的笑容。
  “是否仍然挂念她?”我问。
  “你说呢?”他斜眼问我,样子奸诈。
  “我怎知道!”
  “本来是,”他坐起来。“但看到你以后,我便不再挂念她。”
  我只好笑。又来了。始终不相信面前这个男人会这样轻易地喜欢我,我与他的气质丝毫不相衬,我看是兄弟情意结居多。
  过了一会,他又说:“办公室的恋爱就是这样:暧昧刺激天天新鲜,虽然实质不外乎拥抱接吻上床。”
  “我对他的感情没有你对那个犹太籍女郎深。”我说。
  “深与浅也是感情。”
  我想了想,也是的。“所以同样会伤心,是吗?”
  他双手握成拳头。“是的!就像我对你一样!”
  哎呀!我蹙起眉毛。
  辛樱走过来,问:“喂,今晚吃什么?”
  辛达明提议:“去西贡烧烤?”
  辛樱高兴得跳起来。“好呀!”
  就是这样,久而久之,辛达明把辛樱俘虏开去,我开始听到“Derek叔叔比爸爸好”,甚至是“不如你和Derek叔叔结婚”诸如此类的说话。
  有一回我忍不住对辛樱说:“别那样幼稚。”
  她竟然回答:“你才幼稚!一无所知!”
  我张大嘴,嬲怒了:“你知不知你一直都很没礼貌!”
  她居然面露鄙视的神色。“这叫做‘串’。”
  “辛樱!”
  “你别以为你真是我的妈妈,你对我父母的事一无所知!”
  没再与她争辩,毕竟她说得对。
  于是,当辛达明再向我示爱的时候,我便趁机问他:“辛达维的前妻是怎样的?”辛达明叹了口气,说:“怎么扯到阿芝身上?”
  “你说你喜欢过她,很熟悉她的吧!”
  “其实也不太熟悉,只相处过一段很短的时间。哥哥很早便结了婚,才二十二岁,阿芝比他大三岁,是命理家。”
  “命理家?相士?”我惊奇。
  “是的,她的气质像世外高人。”
  “噢。”我立刻有种给比下去的苦况。
  “但以我的审美标准来说,你比她漂亮,是有血有肉的漂亮,女人还是入世的好。”我不大相信辛达明的说话。
  “真的。”他强调。
  我拍了拍他的肩膊,说:“好吧,我信你,请继续说下去。”“阿芝生下辛樱后便离开哥哥,理由是她算出他俩缘分已尽。我后来与阿芝在纽约碰面,她告诉我当年与哥哥结婚,是她知道命中注定她一定要与这个男人结婚生孩子,于是她便实行了。”
  我咄咄称奇:“没有感情的吗?”
  “当然有,不过不是我们可以理解的。”
  我静默下来。辛达维的过往比我想象中奇妙得多。
  “阿芝在哪里?”我问。
  “可能在印度,可能在西藏,亦可能在香港。她到处飘泊。”
  我有点沮丧,在这样的女人面前,我是个俗人。
  谁料辛达明郄说:“所以当我看见你的时候,是由衷地替哥哥欢喜,他身边的伴侣换作务实的女郎,气质傻呼呼的,感情生活一定没有从前的刁钻。”
  我拍了拍自己的大腿,垂下眼来。觉得不是这样。
  “你哥哥的感情生活并没有变得更好,他为我自杀。”
  辛达明望着我,甚具深意地笑起来。“但后来我又想,哥哥没有理由为这样一个女子自杀不是说你不配有人为你死,而是,你根本不是把别人迫到尽头的那种人。”
  听到他这样说,我非常不满:“他真的是为我而死。”
  他盘起双手。“我怀疑你根本与哥哥不熟稔。”
  我矢口否认:“不是。”他笑了。“随便你。”
  郄在他这三个字之后,我整个人像灵魂出窍那样,十分泄气。也是的,我原本什么也不知道,在整件事情上我是被动的。
  有人说是为我而死,我相信了;有人把我天天记在日记簿内,我又相信了。但真正发生了什么事,只有辛达维才最清楚。
  我掩面,窝到沙发上,辛达明依然站在我跟前。
  “我只是怀疑罢了。”他蹲下来,握住我放在面上的两手。
  “他是爱我的。”我垂下头来,对自己说。
  辛达明柔声说:“我不是伤害你,但我真的不相信哥哥会爱一个人爱得要死,他对四周的事情总是那么冷淡,就算对女儿也一样。”
  我抬头。“是吗?他对辛樱很好。”
  “冷淡也不算是虐待。”
  我答不上话来。
  “多年前我在香港的时候,只见他父女俩各做各的事,很少交谈,也没有一起嬉戏玩耍,完全看不见温馨的场面,相依为命的两父女,丝毫不赚人热泪。”
  辛樱不是这样说的,日记上也不是这样写的。
  因着辛达明的说话,我在当晚梦见辛达维背着我在弹钢琴,我像其它恋爱中的女人那样,把手温柔地按在他的肩膊之上,我是一副心满意足幸福愉快,辛樱则坐在一旁捧着一大杯雪糕滋味地吃着,时不时抬头开心地笑,稚气童真,而我也朝向辛樱微笑,贤淑的关怀的,犹如一个母亲。我是那样的惬意无争,就算当我把视线落在那敲在黑白键的短小无名指上,我的安逸心情依然一样……
  乍醒,下意识地我把手按在颈上的银链。既然已经把银链挂在心上,还要怀疑些什么?不要相信辛达明的片面之词啊!
  他俩的感情一直不算好。看吧,梦里不是十分美好吗?相信那个梦吧,梦境成真嘛!
  然而我还是辗转反侧到天明,翌日大清早便借故向辛樱查问:“辛樱,你和爸爸的感情好不好?”
  她放下咬在口中的面包,一双圆眼睛闪亮起来,大大声说:“不知多好!”然后神色自若地把面包吃完。
  不知谁是真谁是假,只好相信自己。
  会不会是辛达明故意踩低辛达维好使我喜欢他?唔,有这个可能性!
  我把事情由头至尾向芭比分析,她听得趣味盎然。“真的要认识这个辛达明,这样卑鄙的事也干得出!”
  “让你见一见他也好。”我说。
  “就穿一件低胸装,置他于死地!”
  我看到她今天穿著的上衣,那领口足足有六吋深,大半条乳沟清晰可见。
  “穿一件比今天还要劲的!”
  我默默支持她的建议。
  然而当芭比与辛达明真正见面之时,她郄没有穿任何暴露的衣裳,只是化了个初夏的浅黄色妆,穿紧身T恤和低腰牛仔裤,既青春又明媚,非常动人。
  辛达明似乎没有什么明显“晕浪”的迹象,相反地,芭比实时娇羞地左顾右盼,没有平日的豪爽主动。
  我有预感,芭比有难。
  约会的地点在浅水湾的咖啡座,要多浪漫有多浪漫。辛达明与芭比由Matisse说到CD-ROM,话题滔滔不绝,有意无意地,将我摒于门外。
  因为我要照顾辛樱,须要早一步回家,只好留下他俩共度黄昏。
  与辛樱吃日本咖喱饭的时候,芭比打电话给我,头一句是:“不得了!”
  “发生什么事?”
  “我失恋。”
  “嗄?”
  “历尽千秋万世。”
  “嗄?”“我喜欢了Derek!”
  我沉默了片刻,说:“刚才在浅水湾已觉得你有点不对劲。”
  “我想我要死了。”
  “我离去之后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到沙滩走了一个圈。”
  “之后呢?”
  “各自归家去了,他还没有回来吗?”
  “还没有。”
  “阿乳”“什么?”
  “你真的不喜欢Derek?”
  “不。”
  “但他喜欢你啊。”“我怀疑他是因为他哥哥才喜欢我。”
  “唉,”芭比叹了口气。“其实他也未必会喜欢我。你知道吗,感觉这样强烈还是头一回,居然在结了婚后才发生。”
  “辛达明知不知道你喜欢他?”
  “我一直也眉开眼笑的,不知他会否察觉得到。”
  “芭比,你会红杏出墙吗?”
  突然地,她尖叫一声,然后挂了线。
  稍后,辛达明来我家,我从厨房伸出头来。“吃过饭没有?”
  他看见我在洗碗,便说:“我来帮你洗。”
  “没有和芭比吃晚饭?”我问。
  他轻轻摇头,神色温柔。“她说要和丈夫出席宴会。”
  “芭比很有趣,对吗?”我又说。
  “很美丽,很可爱。”
  当一个男人称赞女人美丽,观点还是很客观的,但说到可爱,明显是多了一份亲切感受。
  但觉辛达明也喜欢芭比。忽然,我有点儿失落,无论如何,他原本是喜欢我的,我的妒忌心比我想象中要强。
  望了望他,我说:“你还有两个星期决定带不带辛樱走。”
  “我能否同时决定带不带你走?”他似乎在瞬间回复旧观。
  我放下抹好的碟。“你不是真心想带我走的。”
  “不。”他小声说,目光落在流进去水道的泡沫中。
  人有权选择,亦有权变心。我心中的荧光幕打出以上十个中文字。
  “我不会介意。”我对他说。他泛起了尴尬的笑容。
  若果辛达明真的喜欢过我,他大概会为自己对芭比的动心而大惑不解。
  所以我一向认为,恋爱是最没良心的行径。
  想起了粤语残片的雷声和闪电,它们从天降下,打中了我身边的两个人。
  我抹干双手,对他说:“我真的不介意,其实你喜欢我也是原因不明的举动,若果真要解释,喜欢芭比的理由更充分,最低限度她活色生香。但是,我要提醒你,芭比嫁得很好,这是她终身成就,要小心处理。”
  他迷惘地望着窗外的草地滚球场。其实我也不清楚我刚才说话的含意,我大概是想告诉他:偷情便好了,不要把事情弄大。
  于是,我身边的这一男一女在一见钟情后,真的偷起情来。
  第二天一大清早,芭比把辛达明带到南丫岛,当辛达明回来之时,一脸春风得意。
  芭比在电话里头告诉我:“我们接吻了。”
  “你恋爱了吗?”我问。
  “我想是的,”芭比显得非常歇斯底里。“我见到他的时候真的很开心,那种开心程度简直可以置我于死地,我不能想象一天失去他后的哀伤。”
  “不要让你丈夫知道。”我说。
  “是的。”芭比含糊地回答。
  自此,他俩每天都见面。
  一天我下班回家,百无聊赖,便走到辛达维的家,呆在他的书桌前,想这想那。若果辛达维在生,我此刻必然是抱着他细说辛达明和芭比的是非,指手画脚,不亦乐乎。
  我走进他的睡房,与樱桃街的路牌擦身而过,有气无力地躺到他的床上去。我抱住他的枕头,吻过又吻;蜷进他的毛毯,由床头滚到床尾,来来回回,幻想他在床上抱着我的情形。
  他会用何种姿势吻我?先由眉心吻起,好不好?
  由眉心吻到眼睛,然后滑落在我的鼻尖,轻轻钻进我的耳窝,最后就是我的嘴唇。
  会吻多久?
  他会喜欢由上至下还是由下而上地解开我的钮扣?我猜他会先吻我左边的胸脯,他也会很优雅地替我脱掉胸围;他会称赞我,而我会微笑,深受感动。
  我会说:“但愿以后只让你看到。”
  他笑了,趋前来把我深吻,吻得很真。
  我把脸埋在枕头里,落下了泪。“辛达维!”我高叫。
  没有风,也没有回音。辛达维,我开始怀疑你根本没有存在过。
  “辛达维,你的弟弟说喜欢我之后又喜欢了别人,你会否像他一样?”
  枕头上是清淡的芬芳,你的味道是否就是这样?我想告诉你,你性感得很,你的性感温柔细致轻盈,没有男人可以像你一样。
  那个夜,我和衣睡在他的床上,睡得很熟。没有梦没看见他的样子,但在朦胧中我感受到他灵敏的左手,他伸出那美丽的断指,抚摸我的背和腰枝。
  在我纤巧的腰部弧位上,掠过他迷人的无名指。
  我微笑着继续甜甜地睡。我是不是爱上了你?你会高兴吧!你的爱有了丰盛平等的回报。
  你会笑我庸俗吗?我在爱这回事上添上平等。
  纵然幼稚和不合情理,我还是想告诉你:你的死亡令我很充实,因为你为我而死。我知道有人竟然这样地爱我,你给了我一个落脚点,叫我知道原来这世界有着一个小小位置,是为我而设的。
  一直渴望有人爱我。我很意外,也很高兴,那个人是你。
  谢谢你,我不再寂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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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08:54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水美泠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水美泠
会员

to be contin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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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3-10 08:55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水美泠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cho
资深会员

这个题目 让我想起张悦然的《樱桃之远》,我挺喜欢的长篇小说

__________________
我只是想见你,热烈地想。

2004-03-15 12:20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Echo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麦当劳叔叔
会员

看了几行,看到对自己身世的介绍,再看看raymond之类的名字,显然又是一片无聊的yy作品。。

__________________
更多选择,更多欢笑,就在麦当劳

尝尝欢笑,常常麦当劳

I'm lovin' it!

2004-03-15 12:40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麦当劳叔叔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水美泠
会员

额。。。。我很喜欢深学D

__________________
幽默是最招人喜欢的~~

2004-03-15 03:40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水美泠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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