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秃头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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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五常:中山大学讲演

张五常:中山大学讲演

时间:2001年4月12日、13日

地点: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1)明晰产权和交易费用是理解中国改革的钥匙

1979年我来广州看我的姐姐。那时候广州晚上全是黑的,街上没有灯;市场上连一只鸡蛋都买不到(笑声),我的姐姐在床底下养鸡(笑声);到外面吃饭很难找到一家好的餐馆,有时候叫了菜也没有白米饭,因为那时候白米是要配给的。那是22年前的事了,在座很多同学可能还没有出世。

两个多月前的农历新年,我又到广州来,到佛山一家酒家吃午饭。那酒家里有一条食街,你可以随意选购东西让他们煮,有汤水部,有海鲜部,有小炒部,有烧腊部……光是海鲜部里就有六种虾,任君选择,琳琅满目,多得不得了。那酒家全坐满了人。

22年时间,同样的地方,同样的人,产权制度改了,生活就可以有这么大的变化。如果中国还是70年代那种制度,那就连一只鸡蛋都买不到。所以产权对民生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你们要听清楚,我说的是很简单的东西,这是经济学的基础。在鲁宾逊一人世界里是没有产权的。不需要警察,没有市场,没有银行,没有货币,没有经纪,没有公司,没有律师,只有鲁宾逊一个人。鲁宾逊的经济问题是很容易处理的,两个小时我就可以把你们都教会了。经济学的困难就在于多加了一个人。多了一个人后,两个人就成了社会。社会的定义就是多了一个人(笑声)--我喜欢从简单的角度来看问题。

两个人都想要同样的物品,竞争就无可避免。有竞争就要决定输赢,这也无可避免。决定输赢就要讲游戏规则。你们打网球有游戏规则,田径也有游戏规则,弱肉强食也是游戏规则,走后门也是游戏规则(笑声)。有了游戏规则后,就可以决定输赢。比如田径的游戏规则是以谁快谁慢来决定输赢。所以竞争一定要决出胜负。

我们这个社会就是你一早起来就要开始竞争。你去吃早餐,在这社会里就得有人吃得少一些,有人吃得多一些,所以你的早餐也是竞争赢来的。现在的竞争很简单。我是大教授,但我没有优先权;即使我的父亲是政协委员,我也没有优先权;我考试考第一也没有优先权;但我掏出一张钞票来,我就有优先权了(笑声)。你想要个苹果,我也想要同一个苹果,我拿出2元,你不肯拿出2元,我就赢了(笑声)。

这个用价钱来定胜负的准则,我们要感谢科斯发明的科斯定律:只有明晰产权,才有这种准则;取消了产权,就不会有这种准则。

你们说我张五常赞成自由市场,但我只是说自由市场对生产增长有利。现在佛山有那么多东西买就是明晰产权的结果嘛。自由市场究竟好不好就很难说了。我只能告诉你自由市场是对经济有贡献的。如果你问我喜欢哪种制度,我喜欢全世界的财富、美女(笑声),全部要用读书考试来分配(笑声、掌声)。

所以问题在于,决定胜负的准则可以有很多很多,市价只是其中一种。但假如市价不存在的话,或像以前那样是配给的话,那你们就要走后门,或者要排队。排队排上几个小时,然后花几毛钱买条鱼。你排队花的时间是浪费掉的嘛,你站在那里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呢?

但如果鱼的价格是由市场决定的,比如说10元一条,你能拿出10元就是你赢了;你拿不出10元的话就算你是高官的儿子也没用(笑声)。那你会怎么样?你就要去工作,去赚10元来买这条鱼。所以你要拿出10元,你就要对社会做出10元的贡献。

市场是有交易费用的。你说要有明晰的产权,但明晰产权的界定和保障,都是很贵的。市场的交易会引致多种交易费用,比如说信息的费用、律师的费用、警察的费用。

在华盛顿州,一个红苹果--我20年前在那里的时候,如果到果园里去买,自己摘--5美分一磅。但如果到市场上买,3毛钱一磅。香港出产的产品,在美国卖1元的话,在香港顶多只能卖1毛9分。在这1毛9分里,其中一半以上是工厂里的经理、秘书的薪金。所以在美国卖1元的产品,在香港的生产费用最多也就是3、4分钱。大部分费用都是交易费用,所以交易费用是很庞大的,你在交易里可以赚到很多钱。

市场交易可以赚很多钱,大家都获利甚丰。不是赚1倍、2倍、10倍、100倍,也不是1000倍,起码赚1万倍,可能是10万倍,也可能是1亿倍,我也算不清楚。为什么能赚那么多?

举个例子,1支圆珠笔,1元1支。这支圆珠笔是用塑料制造的,里面是石油工业的油,还有金属在里面,还有一个伟大的发明,那就是有一颗珠子在笔尖那里,可以有很多颜色的变化。现在国内劳动力工资水平,保守估计,是5元人民币1小时。就是说一个普通工人工作1小时就可以买5支圆珠笔。

但如果要你自己从头发明、制造这支圆珠笔,就算在座的600人全是世界一流的天才,你们穷毕生精力,从一无所知做起--比如说你们是从一个荒岛出来的--我要你们制造1支圆珠笔,你们600人穷毕生精力也不能制造出来!但是现在就是一个挖路的工人只要挖上12分钟就可以买1支圆珠笔。

在交易上赚钱,可以有如此大的利益呀!你看看你自己现在穿的衣服,要是你自己来制造怎么能行?自给自足在今天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这个世界自给自足是不可能的,只能在交易上赚很多很多。

为什么能赚这么多呢?同学通常会说这是"比较优势理论",英文是Comparative Advantage。弗里德曼认为这是最重要的。但我不同意。现在他也同意我了(笑声)。比较优势理论有点帮助,但第一重要的是专业生产,专业生产使学习费用降到很低。大家各自专业生产,然后到市场上交易,大家的利益都很大。

因为专业化的缘故,就有人去做专业研究。新的发明一出来,几千年都不会消失。你想到一点,他想到一点,日积月累就是很多。我们现在的日常用品,都凝结了许许多多前人的发明。专业研究、专业思想、专业生产,然后大家在市场上交易,大家都赚很多。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有市场;要有市场,就要有明晰产权。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律。科斯定律不是你们在外面听到的那个,你们听到的那个是错的(笑声)。对的科斯定律就是:没有明晰产权,就没有市场。就是这么简单。

产权的定义,是我发明的(笑声),有三个含义:使用权要明晰;收入的享受权要明晰;转让权要自由。所谓有转让权,是包括出租在内,所以使用权不是指一定要我自己使用,而是说使用的决定权是我的。我决定给你用,这也是我的权。当你有了这几个权利,这就是明晰产权的定义。

举个例子。假如我这手表是值钱的,我要拿出来卖,就要价高者得,你给100元,我就卖给你。但是现在我这手表不卖,你们排队来拿吧。那得到手表的人排队所费的时间就会刚好值100元。但你花这些时间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对社会有什么好处呢?

大凡财产任人取用,就会有这种后果:物品或资源的所值烟消云散。这就是我说的很重要的"租值消散定律"。比如说这个湖里养了鱼,这些鱼是我私人所有的,你去钓可以,给钱吧。但假如那个湖任人垂钓,所有人就会都跑去钓鱼。结果钓鱼所花的时间的价值,等于那些鱼的价值,结果鱼塘的租值等于零。如果鱼塘是公有的话,要不就没鱼在里面,要不就人人去钓,耗费与鱼的价值相抵消。但如果是私人的就不同了。我不会让那么多人去钓,我要收租,那就有租值存在。你要给租金我才给你去钓,我不会让所有人都去钓。

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会尽量减少租值的消散。其中一种减少租值消散的方法就是明晰产权。那个鱼塘是我的,你要去钓鱼就要付租金给我,你不给钱给我,我不让你钓,这是界定权利的第一种办法。

第二种办法呢,取消明晰产权,但资源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权利是用等级特权来界定的。县有县的特权,队有队的特权,行政官员分多少级,老师分多少级,非常复杂。这就是用人来界定权利。

要知道,在这个社会里,人一生下来就是不平等的。坦白地说,这是上帝造成的,怎么可能平等?每个人都不平等。某方面是可以平等的,但不可能每方面都平等。在产权明晰的制度里,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都不一样,有人富一点,有人穷一点。但正因为产权不平均,人权就可以平均;人权平均,就可以搞法治,可以搞司法,因为司法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的资产不平等,但人权可以平等。

但如果资源以人的特权等级来界定权利,人为界定权利,人权是不平等的,不可能搞司法制度,可以讲纪律,可是不能够讲法律。怎么可能讲法律呢?高官的儿子犯法,跟我的儿子犯法,处分就不同。你不能说这种制度不好,只能说这种制度是与明晰产权制度不同的。

自由市场的交易费用很大,但交易利益也很大。中国改革之前,交易费用很大,虽然没什么交易。交易费用是指在鲁宾逊一人世界里没有的费用,所以根据这个定义,搞人际关系是交易费用,走后门也是交易费用,交易费用非常大。

所以在国民收入里交易费用的百分比只要跌一点点,就会富有很多;但只要上升一点点,就会变得很穷。从这个角度来看,过去中国的交易费用占国民总收入的比例非常高。我1979年回中国时,看到那些人上班时从早到晚就在谈论怎么拉关系,到什么地方才能买到一只鸡蛋,可见当时交易费用占的百分比一点也不低。所以中国改了一个制度,交易费用百分比减少了,一下子就富了很多。

交易费用对人的生活当然是不好的。我上面那个定义,弗里德曼看了,也觉得是最好的一个。总之,交易费用占国民收入百分比越低越好。


(2)中国的改革还应该更快些

中国的改革就是要把按人的等级来排列的制度改变为按资产排列的制度,这是重点所在。但这是非常困难的,中国已经算是做得相当好了。我在1981年写书推断中国改革的发生。我知道一定会有这种转变,但我没想到转变会这么快。但我是中国人,血浓于水,所以再快我也觉得不够快,我还是希望它能改变得更快。

很多人赞成渐进,比如说斯坦福大学的刘遵义、钱颖一都赞成渐进。可是我不同意。他们理论上分析出来要渐进,但他们不明白这个世界。渐进有很大的问题,一定要急进。大致来说界定权利有三种方法,不是两种。一种是以人的等级特权来界定权利,改革前的中国就是那种;一种是以明晰的产权来界定权利,现在中国就是要改为这种情况。

但中间还有一种,就是以管制来界定权利。界定什么权利?界定贪污的权利!这就是印度的情况。在印度,你管手表的进口,我管某种外汇管制,他管生产手袋的审批,各有所管。有管制,就有贪污。你贪污手表,我贪污手袋。这种权利界定得很清楚。贪污权还可以自由买卖,还可以继承,写进遗嘱里面。

海关的贪污权也界定得很清楚。你星期一、三、五贪污,我星期二、四、六贪污(笑声),界定得非常清楚的。现在海关贪污权界定得很清楚,比如说走私的权利就界定得越来越清楚。你不相信的话,我可以拿一张价目表出来给你看,走私有这几种,你要我担保安全性有多高?绝对安全的是一个价。各种价格全都有,非常清楚。如果用管制来界定贪污权利的情况制度化了,那就无药可救。看看印度,无药可救嘛!(笑声)

中国的问题是,上面要管,可市场是自下而上的,管制从上面来,又要讲市场,所以中间就撞得一塌糊涂。所以中国渐进的话,印度这一关就很难过。你要一步跨过去,所以我就说一定要快,一定要一整套的改革推出。弗里德曼提出一个"砍老鼠尾巴"的比喻。他说砍老鼠的尾巴要一刀砍下去,不要一寸一寸地砍,长痛不如短痛嘛!(笑声)弗里德曼经常说这个比喻。1993年我带他去见一位中国的省长。省长说,教授啊,我们中国的老鼠是很多条尾巴缠在一起的,先砍哪一条呢?(掌声)弗里德曼哑口无言(笑声)。我当然知道答案了,很明显嘛,所有尾巴一刀全砍掉不就行了嘛!(掌声)

如果政策不是配套地一起推出来的话,麻烦就很大。哪样先做哪样后做,很难决定,很容易出错。弗里德曼一向主张放开价格管制,1988年我们向中国的领导人极力推荐这一点,结果一团糟。1991年,科斯拿诺贝尔奖,那次是诺贝尔奖90周年庆典,请我代表科斯发表演讲。我碰见弗里德曼,我跟他坐下来喝咖啡。我说,弗里德曼,我们建议中国取消价格管制,错了!他说,怎么会错啊?

我说,那些国企解除价格管制,价格就会上升,但生产并不一定就会跟着上升,这就麻烦了。工人的工资不够买生活必需品,因为物价涨了,但生产没有增加。假如是企业的产权清晰,价格一上升,它的生产也会马上跟着增加,大家都获得好处嘛。但国企就不行了,因为国企是不管赚不赚钱的嘛,哪管你价格升不升?所以应该将国企产权明晰与放开价格管制一起进行。弗里德曼同意了。


(3)当今中国最重要的三个问题

首要的问题是特权阶层维护的既得利益的问题。几个行业都给堵塞住了,一个就是金融。不开放金融,就不可能有金融中心。这么大的一个国家没有一个金融中心是天大的笑话。刚才我跟你们中山大学黄达人校长说,中国没有金融中心,不开放金融,怎么可能搞商学院?学生读的书,里面讲的制度啊,融资办法啊,都是外国的嘛。金融中心要搞,就要取消所有外汇管制,要允许外国银行进入,要让外国的经纪进来。但现在这些全都给特权控制住了。我看中美签定的世贸协定,看不到取消外汇管制,那怎么能行?

第二个问题,要让农村的劳动力能够转入城市,已经转了很多,但远远不够。一个国家的农业人口比例太高是不可能富裕的。这很容易嘛,取消户口管制就行了。把土地给农民,界定他们的产权,允许他们把地卖了,拿着本钱到城里去碰碰运气,然后就完全不用再管,市场自然会搞掂。

也不用担心治安问题,因为城市人口增加,收入也会增加,只要不贪污,治安一定能搞好。1868年,那时是日本的明治维新,突然之间那个5岁大的皇帝,听了宰相的劝说,在一纸法令上签了个名,日本的土地权可以自由转让,农民无事可干,大量涌入城市,政府完全没有准备,结果什么问题都没有。要知道,明治维新是日本经济大增长的时期。

香港也是一个例子,解放后很多人跑到香港去,文革时候很多人跑到香港,香港一点问题也没有。还有深圳,20年来,深圳人口暴升10倍,有什么问题吗?一点问题都没有,政府千万不要管它(笑声、掌声)。

第三个问题,要发挥中国最大的长处。最大的长处是什么?人力资源。中国人努力、勤劳、物美价廉(笑声)。脑力也厉害,好像在座各位的脑力就很厉害。怎么发挥这个长处?取消海关吧!随他自由进出口。中国人哪里需要政府来保护?我们跟老外竞争,政府为什么要绑着我们的手脚?保护我们就等于绑着我们的手脚,那叫我们怎么去竞争?我认为根本不需要保护,完全不需要。如果中国绝对开放,取消所有的进出口管制,与外国直接公平竞争,完全不需要什么世贸组织。中国人怎么可能输?不可能的!(长时间的掌声)


(4)我起码有六七篇文章可以传世

我对中国只是关心,无意改进社会。我知道自己不行,这是自知之明。假如领导人来问我的意见,我是乐意提意见的。至于他们接不接受,我是不紧张的。所以有什么会议之类,我从来都不参加。因为参加这些会议的经济学家都有他们的意图。很坦白地说,有些人自己买了很多物业,所以他给政府的建议就是要救物业。我绝对不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意见。弗里德曼对世界的影响举足轻重,可他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言不由衷的话。这是我很佩服他的地方。

15年前,诺贝尔奖评委会的头头来找我,他叫我把我自己的论文思想写成一本书,言下之意是如果我这样做的话,获奖机会很大。我本来是准备写的,但你叫我写的话,我就不写!(笑声、掌声)正如粤语俗话所说"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有件事情我是感到很骄傲的,我可以肯定,我起码有六七篇文章,100年后还会有人读。没有一个诺贝尔奖的得主敢这么说的。(笑声、掌声)。

关于企业的问题,我想了13年。我是研究计件工资合约的,因为科斯要退休,逼我写出来。我写的时候对科斯很客气,但我认为他是错的。我对艾智仁和德姆塞茨也很客气,因为他们那篇著名的文章错得就更离谱了。

所以你看了我那篇文章,就知道他们是错的,我那篇文章是1983年发表的,名字是《公司的合约性质》。这是我写得比较好的文章,100年后还会有人看。企业的问题,那篇文章已经全部解释清楚了。我做研究是这样的,自己做过的,认为是满意的,交了出去,发表了,我就从来不再干预。就像我的"佃农理论",发表之后,几百篇文章批评我,也有赞扬我的,很多人要我回应,我从不回应(笑声)。

关于企业的文章,一年有几百篇,你问我的话,我就会说,只有我那篇是对的(笑声、掌声)。我为什么这样肯定呢?因为我花了很多时间在工厂里,对于那些计件工资合约我了解得很详细,我是拿着事实来分析问题,我不是在数学上绕圈子。所以我知道我这篇文章一定是最对的。

我日日夜夜地写,刚一写完,我就知道,这篇文章一定可以传世。(笑声)于是我仰天大笑!(笑声、长时间的掌声)


(5)对中国年青经济学家及其方法的评论

现在还有很多经济学者认为产权不重要,他们搞的是所谓生产函数,英文叫"Production Function"。你说Production Function能解释经济繁荣吗?产权就可以!为什么今天这么多学者认为产权是不重要的呢?我的答案很简单:许多经济学家是很蠢的嘛!(笑声、掌声)

现在很多年青的经济学家,我看不到他们有什么架构。经济学的目的不是改造社会,也不是数学游戏,而是解释世界的现象。一定要先有一个现象,然后才去解释,你一定要先知道世界是怎么样的。我所有的论著,都是从一个现象入手的,都要先了解世界,然后用很基本的理论解释这个现象。

可是现在的博奕论,我不知道它解释了什么,我真的不知道啊。那些小年青,像杨小凯这样的人才,搞什么超边际分析,超这超那,是对什么现象超出来啊?他们算是比较好的经济学家了。超来超去,完全不知道他们在讲什么,看来看去也不明白。

我走的经济学的路子跟这些小年青的主要区别在于,我对世界的事情认识很多,他们是坐在象牙塔里,很多数学,很多博奕理论,没什么内容。你要解释世事你就要了解世事,最蠢的学者就是解释完全不存在的东西。他们解释的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

我几十年一直坐在玉器、古董市场里,走来走去就是研究这个东西。我也做过生意,亏本的也试过,这样才知道外面在发生什么事情。我和科斯的观点比较相近,他也知道很多。你可以到美国石油公司问,在世界上正式的石油专家中,真的懂的,他们一定会告诉你,是张五常(笑声)。我做石油研究,花了6年时间,逐个部门,逐个油田(看),那些油是怎么出来的,我全都知道。

像我的"佃农理论",就是要解释为什么台湾的农产品在管制下产量会增加。我写关于买戏票的文章,我是要解释为什么价格高的座位会先卖完。这全都有现象在那里。我写中国的婚姻,为什么女人会缠脚,为什么会有童养媳,这些都是现象。

可现在,我看了一百篇文章,看完了连一个现象都不存在,这是什么?是数学吧?不是经济学啊!现在这个博奕论,已经搞了20年了,你告诉我吧,它解释了哪一个现象?给一个我吧,我只需要一个!(笑声、掌声)

你说你要搞新理论,你要告诉我你的新理论能解释什么现象?你说的现象是不是事实?那些小年青,什么都没有,你问他能解释什么,他也不知道,因为他对这个世界不了解嘛。现在经济学家的数学,平均是博士数学家的水平,越来越厉害。但你问他这个符号代表什么啊?他就说不上了,搞得很抽象。

你说经济学是艺术,数学写得很工整,很有学术性,这也是一种游戏,可以发表,可以拿诺贝尔奖(笑声),但你能解释什么?你能解释人的行为,我就服你;解释不了,就是废物。

(录音整理:李俊慧)

 

__________________
我们曲着背坐在
长凳上,四周绿草如茵。
我们的胳膊无力地下垂着,
我们的眼睛忧伤地眨动着。

2001-08-07 01:34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秃头歌女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赏味期限
会员
张五常:中山大学讲演

谢谢秃头
呵呵 张五常是我最崇敬的经济学家之一
他的《佃农理论》很值得一读

__________________
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2001-08-07 04:36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Luisborges
资深会员
张五常:中山大学讲演

八百年前的废话,老炒出来,貌似有理。看看另一种说法
agi


“奥尔森困境”及其困境

罗必良

  一、"奥尔森困境"

  著名经济学家奥尔森(1965)在其《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得出一个惊人却颇有影响的结论:在集体选
择过程中,在许多情况下,多数人未必能战胜少数人。与传统的利益理论家一样,奥尔森教授也从个人的利益
与理性出发来解释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但他却得出了与传统理论完全相反的结论:个人从自己的
私利出发,常常不是致力于集体的公共利益,个人的理性不会促进集体的公共利益。

  奥尔森得出这一结论的关键在于大团体与小团体的划分。这一划分之所以对奥尔森的理论至关重要,是因
为根据奥尔森的逻辑,小团体的利益互动可能产生集体利益,因而并不明显违背传统理论。而大团体中的利益
互动则不可能自发地产生集体利益,因而与传统理论完全相违。

  奥尔森认为,不管小团体的还是大团体的成员,他们每时每刻都在理性地追求最大的个人利益。但是,在
大团体中,团体成员追求最大个人利益的结果却不会促进公共利益。他从团体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公共利益
本身的性质以及大团体的组织成本这三个方面对此作出了详尽的分析。

  首先,同一团体的成员虽然抱着共同的目标,有着一致的利益,但是,他们之间同时存在着深刻的利益冲
突。在大团体之中,这种利益冲突往往大于利益的一致,从而严重妨碍集体的公共利益的实现。

  其次,公共利益本身的性质也使得大团体极难有真正的集体利益。奥尔森指出,"经济学家通常把政府所提
供的共同利益或集体利益称之为'公共利益',公共利益的概念是公共财政研究中最古老的和最重要的观念之
一。在此,我把共同的、集体的或公共的利益定义为这样一种利益:在一个由X1…、Xi…Xn组成的团体中,如
果其中的Xi享用它,那么该团体中的任何其他成员也不可能不享用它"。换言之,公共利益就是那种没有为它
付出代价的人也能享用的利益(非排他性)。公共利益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大团体中任何个人的努力"对其所在
组织的状况的影响都微不足道,不管他是否对其组织作出了贡献,他都能够享受由他人的努力而实现的利
益。"这就鼓励了大团体成员"搭便车"的分配性努力。因而,大团体就不可能自发地实现集体利益。

  最后,大团体的组织成本也阻碍其难以增进他们自身的利益。奥尔森认为,必须经过组织才能获得集体物
品的任一集团会发现,不管它获得的集体物品数是多少,它都必须满足某一最低程度的组织成本。集团的数量
越大,这些最低成本就会越高。奥尔森这样论证道:第一,集团越大,增进集团利益的人获得的集团总收益的
份额就越小,有利于集团的行动得到的报酬就越少,这样即使集团能够获得一定量的集体物品,其数量也是远
远低于最优水平的。第二,由于集团越大,任一个体,或集团中成员的任何(绝对)小子集能获得的总收益的
份额就越小,他们从集体物品获得的收益就越不足以抵消他们提供哪怕是很小数量的集体物品所支出的成本。
第三,集团成员的数量越大,组织成本就越高,这样在获得任何集体物品前需要跨越的障碍就越大。由于这些
原因,集团越大,它就越不可能提供最优水平的集体物品,而且很大的集团在没有强制或独立的外界激励的条
件下,一般不会为自己提供哪怕是最小数量的物品。

  对于小团体,奥尔森也同样不寄希望。他认为,虽然小团体可能有集体利益,但小团体内部是不平等的,
在小团体中不仅同样难以取得最大限度的集体利益,而且还存在着"少数'剥削'多数的令人惊讶的倾向"。

  因此,奥尔森所揭示的"集体行动的逻辑",实际上是在说明"集体行动的困境"。我将其命名为"奥尔森困
境"(Olson's dilemma)。"奥尔森困境"在奥尔森(1982)的《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还得到过更简明的表
述。

  奥尔森特别强调了集团成员获得集团总收益份额(Fi)在"奥尔森困境"的作用。他用下述形式进行了说
明:

  设集体利益的成本C为提供该利益的水平T的函数,即C=f(T)。

  对某一集团的利益总价值Vg不仅取决于水平T,而且还取决于集团规模Sg,从而取决于该集团内个体的数
目与其对该利益的贡献,即Vg=TSg。

  集团中每一个体所分享的利益为Vi,而其所占总利益的份额为Fi=Vi/Vg,故Vi=FiTSg。

  将C看成个体参与集团行动的成本,T则是个体参与的努力程度。于是个体从集体利益中所获得的净收益为
Ai=Vi-C。显然,Ai随T的变化而变化。因此,

  dAi/dT=dVi/dT-dC/dT

  当Ai为极大时,dAi/dT=0

  由于Vi=FiVg

  且dVi/dT=Fi(dVg/dT)

  故Fi(dVg/dT)=dC/dT

  可见,当集体的获利率(dVg/dT)大于成本的增加率(dC/dT),且其倍数等于集体的获利与个人的获利
之比时(1/Fi=Vg/Vi),个人所分享的公共福利为最大值。由此,奥尔森认为,Fi愈小,则个人获利也愈小;
在其他所有条件相同时,当加入该集团的个人愈多,则Fi必定减少。

  此外,奥尔森还从两个方面强化了"奥尔森困境"。第一,集团成员越多,从而以相同的比例正确地分摊关
于集体物品的收益与成本的可能性越小,搭便车的可能性越大,因而离上述最优化水平就越远。第二,集团规
模越大,参与关于开展集体行动进行讨价还价的人数越多,从而讨价还价的成本会随集团规模的扩大而增加。

  由此,大集团比小集团更难于为集体利益采取行动。

  二、"奥尔森困境"的困境

  表面看来,奥尔森的逻辑似乎很有逻辑性。然而,"奥尔森困境"本身也存在若干困境。正如诺斯(1981)
所说,大团队在没有明显收益补偿个人参与付出的大笔费用时确实在行动。

  1.选择性激励。

  奥尔森在论证集体行动的困境时,依赖于一个基本的假设,即"不采用选择性激励"。不存在选择性激励,
即意味着集团不存在组织制度安排。从新制度经济学那里我们可以明白,组织制度正是因为参与合作的人们为
了分享合作的剩余而产生的。制度决定了集团的激励结构,它通过提供激励与约束,界定参与者的行为选择空
间及各参与者之间的关系,从而约束机会主义行为,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

  事实上,只要不存在选择性激励或者说不存在制度安排,不要说大规模的集团行动,就连小规模的集团行
动也不可能有效。因此,只要是一个集团组织,就会有组织制度存在,就会存在选择性激励,不存在没有选择
性激励的集团组织。因此,"奥尔森困境"所依赖的假设前提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事实上放弃这一假设,奥尔森
就不得不承认,选择性激励驱使潜在集团中的理性个体采取有利于集团的行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文版,
P41)。

  2.隐性激励。

  尽管奥尔森注意到了集体行动中的意识形态因素,但他过于偏激地认为"光凭意识形态的动力并不足以使
人民大众进行不懈的努力"(P46注[19])。事实上,奥尔森并没有打算用道德力量或激励来解释集团行动的任
何事例(P77注[17])。

  奥尔森就他抛弃意识形态因素的分析提出了三点理由。可以想见,这三点理由都不充足。关于三点理由,
奥尔森写道:首先,不可能得到个人行为背后的动机的经验性证明;在某些特定的例子中,不可能确切地说某
一个人的行为是出于道德原因还是其他原因。这样用道德因素来解释就会使理论站不住脚。第二,不需要这样
的解释;因为其他因素就足以用来解释所有的集团行动。第三,多数有组织的压力集团总是明确地为自身利益
奋斗,而不是为其他集团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把集团行动归因于道德准则就不是很合理。因此,讨论集团行
动的道德动机或激励并不是为了解释某些集团行动的事例,而是为了表明其存在并没有与这里提出的理论相矛
盾,只是更证明了它的正确性。

  关于第一点,尽管不能确切地说一个人的行为是出于道德原因还是其他原因,但并不能由此否定道德因素
在事实上发挥的行为影响作用。我们不能因为难以计量一个因素的作用大小,就否认这一因素的作用的存在。
关于第二点,排除道德因素(广义地讲是意识形态因素),对集团行动(或人的行为)的解释就不可能完全。
这或许是诺斯教授为什么将意识形态理论看作为其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的原因。关于第三点,一个人之所
以参与一个集团而不是另一个集团,这不仅与一般的利益及其限制空间相关,也与个人偏好、意识形态人力资
本及价值取向有关。其中,组织文化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认为:(1)成功的意识形态及组织文化,有利于人们提高对诚实、依赖、忠诚等的效用评价,从而减
少集团成员"搭便车"机会主义的分配性努力行为;(2)意识形态及组织文化可以降低达成共识的讨价还价费
用;(3)人的群体性意识与归属感可以激励个人参与集体行动的生产性努力程度,从而降低集团的激励成本与
监督成本;(4)集团成员间的反复博弈与学习机制,可以产生和积累"声誉效应",从而形成对"搭便车"行为的
威慑与"挤出惩罚"(一个有损集团利益的参与者,在多次博弈的条件下,可能被开除出局)。因此,意识形态
与组织文化所构成的隐性激励,可以有效约束或减缓"奥尔森困境"。

  3.关于Fi。

  一个集团的参与人数越多,个人从集体收益中分享的份额Fi越小。这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不是象奥尔森教
授所说,Fi越小,个人获利Ai就越小呢?这是不一定的。这可从两个方面提出疑问。

  先从集团行动的收益来看。第一,当存在规模经济性、范围经济性及垄断利润时,集团越大,人均获利也
越多。第二,规模越大,集团行动中的分工与专业化水平就越高,由此效率的提高会使集体收益较规模水平以
更快速度增加。

  再从集团行动的成本来看。首先,正如奥尔森所说,任何一个集团组织的形成,都存在一个初始的组建成
本,它带有固定成本的性质。显然,在存在范围经济的条件下,参与集团的人数越多,从而所分摊的初始成本
就越小;其次,集团规模越大,它所节省的外部交易费用就越多;第三,集团规模越大,组织管理越有可能专
业化,在有效发挥企业家的人力资本作用后,管理成本往往不会象规模扩张的速率上升,从而人均管理成本会
有所下降(尤其在组织机制设计有效-激励相容-的前提下)。

  另外,设个人i从集体收益S中获得的收益为Si,则分享份额为Fi=Si/S;个人付出努力的成本为Ci,占集
体行动总成本C为份额为Fi'=Ci/C。

  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即Fi<Fi',表明某个人i在集体行动中多付出了努力,相对较少地分享了收益。
此时个人i是否会退出集体行动(意味着行动失败),答案还不是肯定的。

  又设个人i单独行动的收益为Si',成本为Ci'。当

  ①Si-Ci>Si'-Ci'②Si/Ci>Si'/Ci'时,

  即使存在Fi<Fi'的情形,个人i仍能通过参与集团行动实现收益最大化。这显然与Fi本身的大小没有绝对
关系。

  上述分析表明,"奥尔森困境"并不能由Fi的大小来说明。

  4.关于"大集团"与"小集团"的界定。

  应该说奥尔森关于集团大小的分类,是缺乏严密性的。奥尔森理论中的所有关于"大集团"与"小集团"的分
类说明,都具有性质的不稳定性。因为"小集团"相对于更小的集团来讲可视为大集团;而"大集团"相对于更大
的集团来说又可视为小集团。

  不过,我依然承认"奥尔森困境"(在考核能力或监督能力低下的组织中尤其如此-人民公社组织即是证
明)的存在,但有两点必须指出:(1)"奥尔森困境"并不象奥尔森教授所表述的那样严重;(2)我不太赞同奥尔
森的表述方式,他忽视了太多的有效变量,从而削弱了他的理论的严谨性。

(本文作者为华南农业大学经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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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和父性令人厌恶,因为它们使世界增殖。

2001-08-07 04:46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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