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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写大师
会员
红衣飘飘的年代

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在红红的夕阳肩上
你注视着树叶清晰的脉搏她翩翩的应声而落
你沉默倾听着那一声驼铃象一封古早的信
你转过了身深锁上了门再无人相问

那夜夜不停有婴儿啼哭为未知的前生模样
那早榭的花开在泥土下面等潇潇的雨洒满天
每一次你仰起慌张的脸看云起云落变迁
冬等不到春春等不到秋等不到白首

还是走吧甩一甩头,在这夜凉如水的路口
那唱歌的少年已不在风里面
你还在怀念
那一片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那白衣飘飘的年代

电脑的音箱里周而复始地播放着已经过时的校园歌曲,一遍又一遍,几近麻木。我的思绪却杂乱无章,纵横缠绕,熬红的双眼紧盯着空洞的电脑屏幕,手指漫无目的地敲击着键盘,已经有十来天了,心中早想叙述的文字却无从下手,只是习惯性地点击着屏幕下方的卡通头像,与一个个迷失在网络上的不管是性情中人还是一心想着泡美眉的灵魂聊着。
歌曲仍然在继续,依稀记得那是流行于20世纪90年代的旋律,表达的自然是那个年代的少年情怀——或许称为青年更合适。“那白衣飘飘的年代……”浪漫。天真。清纯。蔓妙。萦绕着理想主义的光芒。它的词曲作者和演唱者均来自70年代,虽然他们中的一些人现在已过而立之年。但在90年代,他们是青年。充满青春活力美好憧憬的所谓青年。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我们——80年代中上期出身的公元21世纪初可以称作青年或是新新人类者都还只是个孩子。也许在那时的我们眼中,希翼更多的是那片火红的热焰,在老师和家长的谆谆教导与正确指引下,为成为21世纪的合格接班人而努力奋斗!所以,对于我们来说,那是个红衣飘飘的年代……

我生活了17年的地方是个离东方大都市上海只有不到一小时车程的江南小城——L市。安详。洁净。不大的城市空间,却有着古典与现代的交融。绝佳的地理位置,既贯穿着几分上海后花园的繁华,又与姑苏的人间天堂一脉相承。只是二者都不怎么到位,于是乎,老城改造前的小桥流水人家在改造后硬是挤进了钢筋。水泥。大卖场。西餐厅。也就是所谓现代化的元素。不管如何改造,外商如何投资,外地人如何想挤进来赚钞票,小城的居民似乎更习惯于闲散安逸的生活,不时地对这个小城抱怨着。一些家长口中时时念叨:我们L市小地方,没前途的,在上海人眼里还不是乡下人。小囡读书总归要出去的,到上海去。最好要出国去,不要窝在这里,没出息的。什么建设祖国、建设家乡,都是空的,自己念好书出去才有出息……

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我开始读书了。90年的一个九月艳阳天,我踏进了S小的大门。S小是小城最好的小学了,L市实在是小地方,因此选择学校的时候也少了不少麻烦,反正一共就那么几所学校,要读当然就读最好的。小学要读S小,初中要上Y中,高中要考L高,按方向一直往南就成。
小学毕竟是小学,具体的学习内容,上课啊什么的我已经记不清楚了。只记得那时的功课真的不紧,况且我读的是五年制实验班,所谓实验,其实指的就是现在的素质教育了。托了这个实验的福,加上我骨子里的懒散和自作小聪明,小学上的基本还算轻松,成绩也基本能天下太平,家中无事。父母都是知识分子,他们肚子里有点儿墨水,和大多数的父母比起来还算开明,也就由着我了。
我的家就住在S小的对面,一个机关大院里。步行到校也不到5分钟而已。这让我上海的表姐羡慕不已,要知道,她上学要转两趟车,一来一回要2个多小时。你说我井底之蛙也好,鼠目寸光也罢,反正就这点而言,我觉得我在上海人面前扬眉吐气了。L市也有比上海优越的地方啊!
那时候,我们放学很早,大概3点多就可以回家了。但家长们大都还没下班,小孩又不愿意上学校的补习班,家长也觉得把钱这样扔给学校怪不合算的,有的小学生就野在外面玩了。我家由于其特殊的地理环境,成了小伙伴们家与学校的中转站。楼上阿婆常说:“侬看看,门口小鞋子排排这么多,都成幼儿园了。”巧的是,我家的园子隔堵墙是机关幼儿园,幼儿园再隔堵墙通个“秘密通道”就到了儿童乐园和少年宫,还有个灯光球场,“六一节”的篝火晚会就在那儿举行,可惜的是到了我上小学的时候不知何故被取消了,不过,还是有一些走江湖的文艺演出时不时地在那搭棚献艺,再加上地处市中心,外面有一个中心花园,这些实在是孩子们心目中的人间天堂,好玩极了。用现在的话来说真是爽透了酷毙了耶!
很自然的,在每个放学后的黄昏,在没有笔头作业的星期天。一拨拨的同学先是到我家“集合”,然后商量着去什么地方“野”。机关大院里的假山石,花坛中不知名的小草和春天翻开一簇簇小草随手可摘的小黑果子,甚至两个洗车的架子都成了我们玩耍的工具。再往外走,中心花园里有我们自己“破坏绿化”利用冬青树搭成的宝座,大家争先恐后抢着坐,要知道,那是勇敢者的标志呀,只有我们自创的探险游戏的胜利者才有资格名正言顺地上座。
再走几步,就是幼儿园、儿童乐园什么的。那更是我们游玩嬉戏的场所。可以说,童年时光的烂漫故事大半在那儿一幕幕地上演。

我和枫是打从出娘胎起就认识的“生死之交”,种种机缘把我们凑合到了一起。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成长。所不同的是,她比我早感受这个世界8个月零3天,她有着足以令人眼红死的海外关系,亲戚遍布全世界,而且都是些什么欧美发达国家。而我则来自一个正统的革命家庭,家里人一个个的全都循规蹈矩、安守本分,非但没有沾到一丁点儿高干子女的光,反倒谨小慎微,只图过个太平日子。这不用说放到现在,哪怕在当时都是难以置信被人当戆大的。在这种家庭环境中长大,我本该是个很听话的乖孩子,然而一切都截然相反。

这些都与那个F5有关。事先申明,此F5与现在火得不能再火的青春偶像组合F4毫无瓜葛。F是FUN的简称,又是有5名成员组成,取大家无拘无束地玩在一起之意。下面我就说说我们这5个孩子。
枫是老大。她从小受一大堆外国亲戚的影响,对欧美的一些东东十分了解。生性泼辣,是个敢爱赶恨很有主意的女孩。还记得第一天上小学,班主任居然对我特别热情,第一个就让我上去介绍自己,偏偏我不知趣,大概是认为自己名字不好听,不像女孩的原由,死赖着不肯上去。这时,枫突然站起来走了上去,落落大方地向大家介绍了我,顺带也介绍了她自己。班主任一看,不得了,小小年纪就如此上台面,一定有出息,一高兴就班长之位给了枫。我也就此与班干部什么的无缘。反正枫给人的印象特别早熟,特别能干,我无论哪方面总比她晚一步。
枫成绩好,能力强,多才多艺,到处出风头。这样的女孩无疑是光彩夺目的,身边自然少不了仰慕她的男孩。枫倒也来者不拒,一个又一个走马灯似的换着。儿童乐园竟然成了枫约会的地点。大人们可能永远也想不明白,两个不到10岁的小学生,能有什么情,会有什么爱。其实那时的我也不懂,哪知道自己当足了电灯泡,反正枫拉着我就稀里糊涂地跟着去了。
也就因为这个,我和枫认识了露露、阿华和颜歌。

那是个飘雪过后的冬日午后,枫和我从少年宫学完英语出来,我再一次和枫去了儿童乐园。按照惯例,我们为了不出两毛钱的门票,从一根坏了的栏杆空挡里钻了进去。好冷啊!毕竟是在南方,难得下雪,更难得厚得可以堆雪人、打雪仗玩。但毕竟是雪天,大多数孩子都让父母管着老老实实地在家呆着。那些上少年宫的小学生也都让父母一个个地接回家了,像我和枫这样能够幸运地到儿童乐园的实在是寥寥无几。毕竟是钻进来的,枫又有约会“任务”在身,我俩的行动未免有点儿鬼鬼祟祟。我们小心地走着,园里又没什么人,那些娱乐设施碰都不敢碰,别说玩了,生怕一不小心被管理员抓住罚款还有报告学校。
“喂,你们两个过来。对,就说你们两个哪!”谁?着实把我吓了一跳。还是枫镇定,装做若无其事地走了过去,我小心翼翼地紧随其后。到了那,才松了口气。原来是几个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而且颜歌也在。颜歌是我的邻居,就住我家对门。不过,他比我大一届,平时除了打个招呼什么的也不太熟。只知道他在他们年级还挺有名的,是大队长,长的也斯斯文文的,有不少女孩一口一个帅哥地围着他转呢!除了颜歌,还有两个长得很像的女孩。
“哎,我们来玩堆雪人怎么样?”刚才那个招呼我和枫的女孩又嚷了起来。“我叫露露,她是阿华。我们是双胞胎姐妹。”一来二去,我们就这样相识了。原来,我、枫、阿华、颜歌都是S小的,阿华就在我和枫的隔壁班。只有露露在中心小学。开始我很奇怪,为什么一对双胞胎会在两所不同的学校。慢慢地才知道,阿华和露露的父母早就离婚了。阿华住在城南,从小跟妈妈过,所以有一头很好看的飘飘长发,而露露跟着爸爸住在城北,也就只有一头爽朗的短发了。由于这对姐妹生活环境的差异,久而久之竟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阿华文静、不太说话、爱看书、学习好;露露热情似火,能说会道,讨厌上学,有时要逃逃课,成绩也不怎么样。但她们之间的关系是很好的,常常找机会凑在一起。
孩子的心灵总是相通的。在那天,我们一起堆雪人、打雪仗,玩得特尽兴,哪怕回去晚了遭来父母严厉的责问。枫一扫她约会“对象”失约的不快,临走,大家竟然难舍难分。接着不知谁的提议,我们5个成立了个小团体,F5诞生。没有什么组团目的,也没有什立誓为盟,有的只是以面包代酒,一人咬一口证明。大概怕老师说我们搞什么小团体,不团结同学,我们约定,关于F5的一切都要保密,要是谁泄露出去就要“开除”。而这个约定,枫把它写在了白纸上,放进一个小药瓶,郑重其事地埋藏在我家小院的腊梅树下。

颜歌虽说比我们高一届,但他是早读书的,实际年龄还比枫小半个月,加上枫的雷厉风行,她自然成了F5的老大。不过,表面上,大家还是和原来一样,装做一般同学,我家还是好多的孩子的聚居点。也还是一大群人一块儿拥着出去到处玩耍。只是我们F5的关系更近一层。而我也渐渐在这个小小的团体中由原先的胆小内向慢慢透露出骨子里的开朗。活泼。叛逆。对现实小小地略微反抗。
我们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快乐地在一起。一起疯玩疯吵,没心没肺的,累了就回我家看《圣斗士星矢》扮成当中的人物过过瘾,耍耍小宇宙什么的。连阿华也逐渐地话多起来,笑容洋溢在她可爱的脸庞。我到现在也搞不太清楚,为什么那时的我们能那么轻松的玩,有那么多的时间,有那么多的欢笑。而我对小学时上课的记忆则几乎为零,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天生的乐天派,只会记些开心的事。

那的确是个红衣飘飘的年代。我们都向往着能有件鲜红鲜红的新衣裳穿。红艳艳的,多好看多喜气啊。连玩过家家时,枫都喜欢叫自己小红,而我们都只好叫什么小蓝、小灰之类。最吃亏的是阿华,每次都做小黑。哪知道到了现在,黑色反倒成了永恒的流行色。撇开那股有点莫名其妙不伦不类的唐装热不说,现在谁爱盯着红色穿,准保被嘲笑为乡下人。
颜歌同我们4个女孩的关系表面上看起来就像是好哥们,大概F5中只有我天真的不知道,露露和枫同时喜欢上了颜歌。她们都属于那种敢于表达的女孩。较之枫,露露更是敢作敢为,她虽然成绩不好,却很聪明,很会玩,我们不懂的什么溜旱冰、蹦的她都会。那一阵儿,她往我家跑的比枫还勤,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就是制造多与颜歌见面的机会,谁让他们俩还不在一个学校呢?
露露的穿着打扮比起我们一般学生来要新潮的多。她来的多了,我的父母或多或少都会有点意见,又不是枫。他们知道枫是好女孩。难道露露就不是吗?我以为我们F5的女孩都是好女孩。当然父母的担心也是对的,他们是怕我跟着露露去小学生不该去的地方。其实这点分寸我还是有的,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己心里有数。
然而,父母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原来那个听话的乖乖女不见了,才上小学就这样怎么成?一定是露露给带坏了。就在他们决定干涉我和露露的交往的时候,我做了一件在大人们看来十分离经叛道的事。

虽然我读的是五年制实验班,但到了5年级就转成了6年制。这下到好,班主任为了让我们与6年制的课程接轨,不再“实验”,开始抓紧功课了。动不动就要小测验、默古文,错一个字的话就要抄好多遍的课文。
野惯了的我自然而然地对这种变相体罚的方式产生排斥。我认为,只要大体地能默出来,名句名段不错就行了,而且考试一般也只考那几句。既然背这种读都难读的通的古文就是为了应付考试,又何苦非要默的一字不差?况且有的靠打小抄默出来的反倒可以不罚抄了。在一次次地被罚抄课文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大逆不道”地模仿起大学生写的打油诗胡诌了这么几句:
“古文为什么要默,默的出未必背的出,背的出未必会考,考的出未必能过,过了未必能升学,升学了未必能考取大学,考取大学未必能毕业,毕业了未必找得着工作,找得着工作未必找得着老婆,找得着老婆未必能生小孩,生了小孩未必是自己的。天!我为什么要默古文?”
写玩后我把得意之作给了F5的伙伴看,大家拍手称赞,直夸我写的妙,道出了心声。颜歌更说他是深有体会,他已经是小学毕业班的学生了,功课压力自然比我们更大些。我受到了表扬,一时得意忘形,竟忘了把打油诗藏好,不想落入老妈之手。这下可惨,一翻教训之后拎着我的耳朵去找班主任认错。又是一阵风雨过后,老妈和班主任竟得出一致结论,我一定是学坏了。因为在他们眼中,我的本质还是不错的,而且语文成绩也一向不错,不至于做出如此“大逆不道”之事。于是开始调查,竟让他们查出了F5的事。
不用问,我们F5就此了结,还差点儿被戴上了“黑社会团体”的色彩。没想到我那小小的叛逆就引来如此祸事,得,还是太平点儿吧。正好颜歌也升了初中,我们成了毕业班的学生,更因为那件事,父母极为动怒,他们的女儿变了,变了有点儿我行我素不好教养了。他们不愿我有自己的个性,更要求我规规矩矩地好好读书,以后找一分有保障的稳定工作。

这一切是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我做错了吗?F5做错了吗?那么难道是父母、老师错了?没有!谁都没有错。在红衣飘飘的年代,我们享受到了童年,享受到了欢乐。足以。孰是孰非,我们究竟做了些什么已经都不重要了。枫、露露、颜歌之间的那些在大人们眼里看来十分可笑的却又竭力制止的所谓早恋(或许还称不上早恋吧,早恋是属于初中生的)也许真的不值一提吧,顶多也只是那个红衣飘飘的年代随风飘零的几片红枫叶,有一股清香的味道。

年华易逝,韶光已去。现如今,枫如愿出国,到了那个美丽浪漫的城市,雪梨。颜歌上了一所封闭式的外国语学校,正为出国做着准备。不知他是否会在举世闻名的歌剧院前与枫相会,还是会去看看读了职高,学的网页制作,现在在上海一家网吧打工的露露。阿华,正分秒必争地为着她的理想努力着,在L高的高三重点班奋战。也只有阿华是我们F5中唯一正儿八经的考大学的。至于我,谨遵父母的安排,在师范学校学习,以后踏踏实实地做个老师。然而,我在读书的同时还在一家网站做兼职记者,时不时的上网敲敲砖,写些颇有争议的东东,偶尔拿去换点儿零用。不甘在一棵树上吊死。但愿自己以后能做个自由撰稿人或是谋份网络编辑什么的比较随心所欲的工作,最好能挤进上海,也算是有出息的孩子吧。

不管怎么样,红衣飘飘的年代离我们渐渐远去。不知若干年后,F5是否还会聚在一起,一起挖出埋藏在腊梅树下的小药瓶,共同回味那红衣飘飘的年代。留存在我们记忆里的,是那一段段永难忘怀的欢乐时光,虽然已经支离破碎……

噢,那红衣飘飘的年代。




2001年2月25日晨2:05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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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所写,说我所说,想我所想。虽万千人,吾往矣~~~~~

2002-03-04 12:09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乱写大师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Lennon_Zhang
资深会员
。。。

好文章

__________________
when doubt,fcuk....

2002-03-04 04:46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Lennon_Zhang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香水猫咪
会员
红衣飘飘的年代

现在自己已经很少能有耐心看长长的文章了,尤其是在网上。
生活在相同的年代,有着似曾相识的经历。很舒服的感觉,像是在回忆,又觉得在读自己。
我已放弃了自己最初的梦想,沿着爸爸妈妈指引的方向有时前进,有时徘徊。在寒假了遇见了几个以前的好朋友,大家曾是同路人,现在各自走着自己的路,少有交集,就连期望的平行,遥遥相望,也成了奢望。大家的眼睛里都有着羡慕,羡慕彼此的生活方式。可我想我们都无法过对方的生活,所以只能羡慕。“留存在我们记忆里的,是那一段段永难忘怀的欢乐时光,虽然已经支离破碎……
” ——真的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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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旁有一棵青青的橡胶树,树上牢牢的系着一根金链子。一只博学的猫不分昼夜的跟着金链子来回转圈,向右走,唱一支歌子;向左走,讲一个故事!

2002-03-04 04:47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香水猫咪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谷千穗
会员
别说

这就是你准备干第五届新概念的东东……

__________________
不得已
蒙面天涯

2002-03-05 02:15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谷千穗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Lennon_Zhang
资深会员
probably

not formal and cannot satisfied the teachers

__________________
when doubt,fcuk....

2002-03-05 04:04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Lennon_Zhang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乱写大师
会员
这就是你准备干第五届新概念的东东……

我有说过吗?亲爱的谷子,原来你跑这儿玩来了啊~~~~~~
这篇只是半模仿状态的实验品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写我所写,说我所说,想我所想。虽万千人,吾往矣~~~~~

2002-03-05 11:21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乱写大师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乱写大师
会员
部分在榕树下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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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针针 回复于 2002.03.02 20:35

其实有点王安忆的影子呢!我只是说有点,隐隐约约地透出来那股味道。

看过王安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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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看富萍,去年的现在看的长恨歌 乱写大师 回复于 2002.03.02 20:38

我说是在模仿啊~~~~
只是还有点安妮的意识
和自己的说不清的东东
混在一起不伦不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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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题 蓝针针 回复于 2002.03.02 20:43

安妮的太过堆砌词藻了。看不出是在模仿安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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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题 蓝针针 回复于 2002.03.02 20:44

其实还是王安忆对你的影响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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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我所写,说我所说,想我所想。虽万千人,吾往矣~~~~~

2002-03-05 11:27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乱写大师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谷千穗
会员
……

我怎么跑这里玩来了?

__________________
不得已
蒙面天涯

2002-03-05 11:42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谷千穗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芷茉
资深会员
fan

超级协调员

__________________

2002-03-06 04:08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芷茉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Lennon_Zhang
资深会员
....

anyway,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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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doubt,fcuk....

2002-03-06 03:21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Lennon_Zhang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程默
会员

我喜欢这首歌,喜欢叶小姐的声音。老狼和叶蓓是最适合唱高晓松的歌的歌手,我认为。

2002-03-24 02:55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程默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乱写大师
会员
小别三月~~~~~~~

为了我的大学
没的选择了
到解放的那一天
有更多的东东表现出来——
一种发自自我的兼并对社会思索的本位写作

__________________
写我所写,说我所说,想我所想。虽万千人,吾往矣~~~~~

2002-04-02 10:33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乱写大师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乱写大师
会员
偶回来了

早已离开
要说的太多
就不说了
谢谢朋友们的支持:)

__________________
写我所写,说我所说,想我所想。虽万千人,吾往矣~~~~~

2002-08-24 01:02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乱写大师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白璧佛罗格
会员
掘墓是我的生存方式

解放的那天会有很多很多东西冒出来吗
可是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阿
什么时候才能让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看看大师的风采呢
继续努力继续耕耘吧

__________________
莎士比亚说:to be or not to be, it is a question;我说,这个有什么复杂的,你看:0x2B | ~0x2B = 0xFF——答案就是Final Fantasy拉~~~~我的最终幻想…………

2003-08-20 02:48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白璧佛罗格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乱写大师
会员

哎哎
这么校园的东东都给挖了出来
我真的好想做一次小孩子啊
最近和小学同学走的很近
我们还在一起搭积木
也许我是应该考虑一下上影厂一个朋友的建议
改个剧本什么的
素材太多
难以取舍的说

__________________
写我所写,说我所说,想我所想。虽万千人,吾往矣~~~~~

2003-08-21 10:15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乱写大师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热的牛奶咖啡
会员

很羡慕你可以有那么多的童年可以写,自己的童年很苍白,小时候只要在门口多耍会儿就会被爸爸踢回家。然后,在家里,他看他的书,我看我的书。以至于养成了我现在嗜书的个性。现在回想起来,小时候居然都没有玩伴和玩具。这对于现在的孩子来说该是不能想象的吧!

__________________
cappuccino

2003-11-16 01:08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热的牛奶咖啡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柴郡猫
资深会员

正好这几天也在听这歌

__________________
妖~

2003-11-16 04:40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柴郡猫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天狼追风
会员

听了久违的事,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哭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风起风停,天涯何必梦醒……

2003-11-23 01:47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天狼追风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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