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者,让我们握一握手!
过去,有一位友人约我出玩,我应邀赴约,在茶坊,一个极合适聊天的地方。于是他开始了他沉重的话题。
他是一个同性恋者,虽然目前也有一位女友,但关系却不甚亲密,因为他不喜欢女人。他女友与他也不常联络,因为不在一个班级,不常见面,正是在这样极度宽松的条件下,便越发感情“混乱”,喜欢同性。
他由于不知道该如何而向我征求意见,我当时是说认真地和女友谈恋爱,转移感情,再不行,就换一个女友(他条件甚好),开放一点的,宁可从性经验上获得一些满足,也不要让自己继续同性恋下去。
他很失望,他说就知道我会排斥同性恋,他需要支持。
我说,就算我是接收、甚至认可的,但社会的主流又不是我控制的。
虽然这个社会为同性恋者提供了很多帮助,然而我始终认为人们脑海中,同性恋仍然算是一种变态心理,是不正常的。我估计是由于同性恋能进行性活动,却不能制造出孩子来。若果真如此,那么性爱中的男女是用避孕套或服用避孕药便也是变态行为了。这一点倒是无人认同,因为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在作他们理念中的“变态人”,社会惧怕那么多的“变态人”,于是便承认了他们。那么,倘若有一天,这个世界的主流是同性恋,想必那种能制造出孩子的恋爱就要遭受人们的非议了吧?
曾经在一档节目中有人提出一种观点,就是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人们会重新划分男女界限,另定男女标准。目前,人们是以第二性征来作为标志,然而随着整形业的日益发达,变性手术已不再那么遥远,很多性征已完全属于女性的人物的身份证上的性别却是“男”,于是当我们的感官效果已无法再与事实相佐之时,人们便会以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来区分“性别”。本来,性别的“性”与性格的“性”便同字,那如果就性格特征分“性别”,也许能在很多方面为同性恋提供帮助,让他们或她们成为性格不同的,为大家公认的异“性”恋。
这种说法其实令人十分悲哀,虽然提出这种观点的人看似在支持同性恋,但他在精神上,却只承认异性恋。因为他归根结蒂还是要异性恋,他终究没有把同性恋放在正轨中。
同性恋者似乎始终避于世事,抑或是把自己的感情生活隐藏起来,找一位“志同道合”的异性结婚,之后各自有各自的恋人,把婚姻作为幌子,为的只是求人们不要由于他们感情生活的偏激影响到他在事业上的步伐。因为他们完全明白社会对于他们的态度,他们不想被这种他们眼中的“正义”,他人眼中的“邪恶”牵绊到什么,然后一败涂地。
我只希望某天起,所有的征婚、征友广告都这样写着:“***,男(女)。**岁,同性恋者(异性恋者),欲觅…………”
我不需要人们为了接受同性恋而驱逐传统的异性恋,我只想他们能平起平坐,不要让“同性恋”成为难登大雅之堂的名词。
同性恋者,让我们握一握手吧!
2002-09-07 01:43 A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