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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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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伤心~


天暗下来了,我一个人,百无聊赖、毫无目的、困顿又孤独地走着。我穿着一件四季不离身的白T恤,套着一条一年穿到头的牛仔裤,踩着一双永远不换的红色纽巴伦跑鞋,独自走在这城市黄昏的尸体上,踩着漠然逝去的时光,对周遭的一切视而不见。我一个人了。想到这儿我不由得又叹了口气,摸出一根烟点着,在仰头向渐渐死去的灰色天空吐出第一个烟圈时,我突然想起了鬼木。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在这时候想起她,我是指,在我和猫儿分手的这个晚上。但反正我就是想起她来了(也许是因为我不知道该想些什么吧)。
鬼木是初中时坐在我前边儿的一小丫头片子。说实在的,我已经不大记得她长什么样,其实我这人对旁人的长相记得都不那么清楚,除非他跟猫儿似的成天在我眼皮子底下晃悠。又或者,其实我这人记性就不怎么行,要不怎么政治老得60,还老忘了猫儿的生日。但实际上,我不大记得鬼木的长相是因为她坐我前头,老拿后脑勺对着我,所以我只记得她成天梳着的俩小辫儿,黑却细,跟老鼠尾巴似的,既不像电视广告里浓浓密密、黑黑粗粗、结结实实绑起来的大辫子那么迷人心魄,又不枯黄细淡得足以让人忽略它们的存在,就那么弱弱又犟犟地支棱着,露出后颈一大片雪白。
鬼木的脖子很好看,细细长长的,和瘦瘦窄窄的肩膀连成柔美的曲线,每每让我想到古代一种名叫美人肩的花瓶。皮肤透明可爱,也跟瓷器似的白白嫩嫩,好象一捏就能挤出水来,让人怦然心动。我于是每天满足而愉快地坐在这样一片耀眼的雪白后面,无聊时就呆呆的盯着看,一天比一天更加迷恋那两条细细黑黑的老鼠尾巴,那一片呼吸着的洁白肌肤……至于鬼木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也不大记得了,因为当时我根本没在意。对那时的我来说,鬼木那无辜的后脑勺才是最重要的。说真的,那时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屁孩,对理想充满信念,坚定而幸福地相信世间的一切美好,觉得没有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并固执地认为自己将来会成为一个画家。所以,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我对鬼木的感情,也许把这种单纯的对鬼木这个作为一个整体的人的一小部分的迷恋叫作感情是不合适的,但是我想这就是所谓的puppy love吧,没有意识,没有欲望,没有疯狂,没有后来我情感经历里乱七八糟的一切。我当时只是想长长久久的坐在她后面。她的后脑勺让我安心,她的小辫儿叫我难过,她雪白的后颈在我最纯洁的年纪给我最大的安慰。
后来我继续混在那所学校的高中,而鬼木上了很远的城那头的不知名的一所小高中,从此再也见不到我的小老鼠尾巴的小辫儿,我的薄胚白瓷的美人肩花瓶,这让我十分悲哀,于是我把那叫作“我最纯洁的一段恋上后脑勺的爱情故事”和我的的确确最纯真的过往一道狠狠地抛向远处,义无返顾地向混沌的未来走去。那时的我对这段回忆毫无留恋,因为我对成长的渴望超越了对往昔的怀念,而且我又是那么的坚信前路的美好,所以我在对十年后的今天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奋不顾身地投入生活。有段时间我觉得自己那时候特傻,而且糟糕的是在那段“我觉得自己曾经特傻”的日子里我是藐视一切的,骄傲而自恋的无以复加,因此我对那时的傻无比懊恼,觉得那是我睿智人生的一处败笔,羞于见人。但后来我发现我周围的人都有那么特傻的一段日子,于是也就无所谓了。请注意,此时我的人生态度又发生了一次转变,我的思想意识已经与常人无异,而且安于这种平凡,觉得淹没在人群里也没什么不好,而这种状态在之前我觉得自己很了不起的那段日子是绝对不可容忍的……唉,我这是在说什么那,在我还没把自己弄糊涂之前,我想说的是我上高三那会儿,有一阵突然老想起久不联系的鬼木,那样的日子过了一个礼拜以后,有人打电话来告诉我说,鬼木死了。
那小丫头片子是自杀死的。据说那天深夜她愤怒地在自家的厨房里大闹了一番,烧光了所有的日记,然后门窗紧闭、打开煤气。第二天早上她爸妈才发现她坐在厨房地上,没救了。她出殡那天我去了,她穿着橘色大衣静静的躺在透明棺罩里的样子很美,我几乎又看见那个无辜的后脑勺,线条优美的后颈和肩膀,老鼠尾巴的小辫儿,还有一大片的雪白。她最后的模样让我难忘。
有时候我有点佩服她,那么小小的身躯里居然藏着能把自己杀死的勇敢力量;有时候我又很羡慕她,她还那么年轻,而且她永远也不会老了,几十年以后,当我满脸皱纹、缺牙驼背、一身病痛的死去,在那边见到的她却还是那么一个光鲜鲜的姑娘,那我该多难受啊……从那以后,鬼木不仅没有就此从我的生命里消失,反而更加频繁的在我脑海中出现,时不时的提醒我:“你已经老了。”
有一次我和从前的几个朋友一块喝酒,不知怎么的谈到了鬼木,一个有点喝多了的混蛋冲我一指,说:“你知不知道,鬼木喜欢你!”我说你别开玩笑了,他说他有次乘鬼木去上体育课的时候偷看了她的日记,上面写到“我觉得我有点喜欢上那个呆子了。”我的脑袋刹时变得空白一片,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那混蛋已经被我揍到桌子下面去了。那天回家以后看了部电影,里面的女主角的哥哥自杀死了,她对男主角说:“听说自杀的人在死的时候都特伤心。”男主角说:“既然伤心的人都不在了,就让伤心的事都过去吧。”看到这里,我泪流满面。

想到这里的时候,我抽完了最后一根烟,而且发现自己站在大风凛冽的江边,我手一颤,烟头闪着无助的微光直落进江水里去了。猫儿送我的那个据说有一百多种开法的打火机没气了,我把它捏在手心里掂了掂,最后还是揣回了口袋。我去还亮着灯的小店买了一包烟,一个一次性打火机,一瓶酸奶。我站在店门口飞快的把酸奶喝完,然后把瓶退了。等我转过身来看着对面的路灯时,发现自己仍无处可去,只好又走到江边,在一个废弃了的渡口坐下,低头看看行色匆匆的江水,抬头看看拥挤不堪的星斗。其实在喝酸奶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枣子,于是我只好顺着这莫名的思路继续胡思乱想起来。

那时我狂热的爱着朴树,于是买了我的第一双红色的纽巴伦跑鞋,每天套在脚上,自以为很神气的走在冬天寒风萧瑟的校园里,并且自顾自地想象着,穿越时间和空间的我,化身为穿着永远的火红色纽巴伦的朴树,走在灰灰黄黄的天空下,满心骄傲。然而实际的情况是:那个时候,天空湛蓝,冷风尖利地刺在皮肤上,尘埃们无奈的打着旋,想飞却飞不高的样子,看了很是让人讨厌,那完全就和我当时的状态一样,无精打采,完全没有理想和快乐,在疯狂的自我膨胀之后觉得了无生趣,随便的什么东西或事件都能让我感到悲哀,在无法遁逃的空虚里,我竭尽全力地生活着,寻找着。我自说自话的忙来忙去,画画、写作、唱歌,然而一事无成。
我就是在那样的状态下遇见枣子的。
刚上高中那会儿,我正处在对自己的个人崇拜的鼎盛时期,根本不屑于搭理班上那一票咋咋呼呼的女孩儿,只和少数几个我认为他们的智商和我差不多的家伙来往,迅速而忙碌的混过了高一,并且不知为什么盼望着高二的到来。
高二时我迷上了吉他。这完全事出偶然,我妈的一个学生毕业后成了我妈的同事,他是个——用那时候的话说——“文学青年”(用现在的话说——“痞子”),他为了早日把我这个可塑之材跟他同化,就把他上大学时用来嗅蜜的吉他送了给我。那时的我还算单纯,对那个在当时也算是风流倜傥的“青年才俊”又十分崇拜,因此不知此事有诈,居然一日之间疯狂的迷上了手指在琴弦上划过的声音,然后自诩天才的我到处搜罗吉他弹奏的教程和乐谱,硬是自己一个字一个字的扒着学,第一次弹出完整的调子时的兴奋让我在多年以后仍记忆由新,我记得那时我觉得自己特高雅,特有品位。那首曲子叫“雨滴”,据说是所有刚学吉他的新手的必学曲目,后来有一次我姐夫到我家玩,见那把吉他横在床上就拿过来玩,信手弹出我苦练了多日的那首“雨滴”,从那以后我就不爱弹古典了。我姐夫是个监狱官。我弄了很多流行音乐的吉他谱,天天带在书包里,没事也喜欢拿出来翻翻。不知道从哪儿看到这么一句话,我把它抄在一张乐谱上:“我们都是灵魂孤单的小兽, 茫然又倔强的挣扎着梦里残留的温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个你出现在我面前,你的微笑让我觉得如此幸福又安然,所以,是的,我爱你。”那时我的乐谱上有很多类似这样的句子,有自己酸出来的,也有很多再也找不到出处,于是自然而然也成了“我的句子”,比如“既然历史给了我双翼,我就会以冲破一切的勇气来背负它——犹如战士般地生存下去。”、“追求自由的人,心中一定蕴有光之魂魄,坚定不移地、昂然地、高洁地,为了放出比谁都猛烈的光和热,即使瞬间成灰,其心仍矢志不渝。”、“有多少等待的日子,并不想收获的鱼,从时间的角度来看,我也是被垂钓的鱼,不是吗?”等等等等。这些东西现在看来真别扭,但那时我特真诚,所以也没觉着怎么傻,于是我像个年轻的柠檬,酸着自己的酸,根本不在意橘子的甜。
那天据说是摊我扫地,但碰巧那天我特别不乐意去扫地,我四处张望了一番,看见教室那头一个女孩儿正在兢兢业业地扫地,于是我扬了扬手里的乐谱冲她喊:“姑娘,帮我的也一块儿扫了吧。”然后一溜烟跑了。那扫地的姑娘就是枣子。第二天她把一张昨天我落在地上的乐谱拿来还我,我觉得那时她的眼神充满崇拜,于是我不无得意的扯了扯嘴角并报以一个自以为是、极度耍帅的微笑,这姑娘的脸变戏法似的“唰”一下就红了,于是那天傍晚放学的时候我推着自行车在车棚外的水杉林里赶上她,说:“一块儿走吧。”我们一块儿走了五个月零17天,可惜在这其中的快五个月,我们连手都没牵过。
枣子后来对我说,她特别喜欢我喊她的那声“姑娘”,特痞。我说,我是流氓我怕谁。我还问她:“是不是特崇拜我”,她说:“臭美”,我又问她:“那你还我乐谱时脸红什么”,她大笑起来,然后告诉我说她脑子里正在想“这人怎么皮这么厚”的时候我不怀好意、无比狡诈地对她笑了一下,她以为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出于姑娘的矜持和羞涩自然就脸红了。我对此的解释是:“死鸭子嘴硬”。她存心挤着我,说:“是不是因为觉得我是第一个崇拜你的女孩子才喜欢我的?”我说:“还用‘觉得’么,你不就是。还有,你要排第一个,得早生多少年呢。另外,谁喜欢你了。”她一撅嘴:“哦,那我是自动送上门的了,我还真贱。”说完转身就走,我追上去拍拍她的头说:“我也是,我们双贱合壁吧。”她“扑哧”一声笑了,但马上又板起脸来说:“我不是,你才是,谁要和你合壁啊。”我跟在她后面,说:“你不是我也不是,那我们就别合壁了,合适就行了。”她回过头来要捶我:“谁和你合适了,你这个大痞子!”我闪身就逃,她在后面边追边骂,我们跑过操场,跑过爬满紫藤的长廊,跑过铺满落叶的水杉林,跑过深黛色沉静的湖水。阳光撒在脸上,我和枣子的额头上渗着细细的汗,我们笑着,肆无忌惮、发自肺腑的笑着,如此简单的快乐着。许多年以后,当我回想起最初和枣子在一起的那些日子,还是会感到淡淡的温暖。那是真的年轻,却一去不回。
那时候我和枣子中午都不回家吃饭,但是不会去食堂,自从我开学第一天中午在食堂的炒青菜里吃到一片报纸以后就再也没进过那个装修得像星象馆似的食堂(这主要是因为一个家伙在听说我的遭遇后为了对我表示同情说道:“要是在红烧肉里吃到报纸还好说,那也许是包生肉用的,可是在青菜里吃到的报纸的来源就很难想象了,虽然我们不可能追溯到这青菜还在田里吸收养分、茁壮成长的时候……”听完他的话我简直想冲到食堂把中午吃进去的炒青菜尽数吐在大师傅的围裙里)。我们有时候在后门口的小店里吃牛肉拉面和馄炖锅贴,有时候去学校开的小吃部吃炸春卷和赤豆桂花元宵,有时候去更远点的小菜场一家专门卖现做的汉堡的小店,有时候在前门口吃油炸年糕和藕茶或者炒酿皮,还曾经去哥们介绍的小铺子吃白菜猪肝盖浇饭,但如果没钱了,就只好去拉面店对面的点心店卖一块钱五个的菜包子吃。我记得那时我很能吃,早上在家喝一杯牛奶,吃一个有荷包蛋、火腿、黄瓜和厚厚花生酱的三明治,出门前拿一个煮鸡蛋,等我下楼在车棚里把车翻出来,蛋也吃完了,到学校上两节课然后做课间操,做完操去小卖部吃一个面包或者喝一瓶酸奶,然后再上两节课、吃午饭,午饭后和枣子买两块钱一小包的花生酥或者玉米糖带回去分给我同样饥饿又嘴馋的弟兄,下午放学后打一会儿球,然后去前门喝酸奶、吃羊肉串,回家后不一会儿,又吃晚饭了……那时候的我常有无法满足的饥饿感,我的胃在我焦头烂额地应付着功课和无休止的弹琴、写作时时常站出来提醒我它的存在,我于是又要忙着找东西填满它。我曾经为这困扰过,但后来我发现学校的小吃部开始在课间操结束后推一辆装满一盆生煎包、炸春卷的小车到操场,不一会儿这些就全卖光了,有时候身不强体不壮的还买不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身边所有的人都一样。
那时我和枣子都特喜欢喝酸奶,我们能飞快的把酸奶喝得干干净净不沾底,而且我们都能用这样的速度连喝三瓶。有一次我俩童心大发,站在小卖部门口拼喝酸奶,看谁能最快喝完五瓶,我喝完第四瓶时枣子认输了,她的第四瓶只喝下去浅浅的一点,她往自行车上一靠,手一伸把瓶子递给我说:“我不行了,给你吧。”我乘她不注意,就着她那根吸管把剩下的那瓶也全喝了。后来我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却不敢肯定那是不是她故意不注意的,还是或者那根本就是故意的呢?总之那时我和枣子的全部接触也只有中午一起吃饭和放学一起回家。我们总是把这两段时间拖得很长,有时候放学就一路推着车走回家。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记得都说些什么,反正总是有话说的了,我们谈音乐、谈文学、谈理想、谈现实、谈父母、谈老师、谈同学、谈天谈地,只有一样是不谈的:未来。我和枣子小心翼翼的避开那东西,那任我们谁也看不见握不住的东西,我们是即时行乐的,我们在一起,我们快乐,这就够了。
但我们谁也没有想到未来来的如此迅速。一切都让人卒不及防,开始是那么简单,结束时也是这样毫无理由。一次愉快的短途旅行成了我们不可挽回的终点。
高二下半学期枣子选修了旅游文学,五一放假她们那门课组织去皖南玩,三百块玩两天。她让我去。那时我虽然很穷,但是还是决定去了。我觉得她离不开我。当然,从某中意义上来说,我也是离不开她的。那一回,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紧挨着坐在闷热黑暗的火车车厢里,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一起抬头看皖南湛蓝无云的纯净天空,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一起走在黄昏皖南潮湿温热的空气里,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靠在我肩上沉沉睡去,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皖南不知名的清澈河水边牵起她的小手,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愉快的牵着我的手飞跑在皖南细细窄窄的石板地面的古旧小巷,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皖南满天静谧的星斗下,伴着脚下潺潺的流水、身后千年古树的青苔,把她紧紧抱进怀里。她的长头发飘起来,在我眼前扫来扫去,我永远记得那一晚桥边昏黄颤抖的灯光和枣子同样颤抖的长发。我们就这样站在深夜微凉的空气里,那是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拥抱,当时的我们不知道是不是已经预见到这点,所以长久的不愿分开。
从皖南回来以后,枣子就很少跟我说话了,她躲着我,只是时常用怯怯的目光飞快的向我这里扫过来,然后马上转过头去。好几次我看见她从老班的办公室出来,眼睛红红的,又不敢看我。我知道,我们没戏了。她给我写过一次信,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话,我很难过,我以为我们不会在乎别人怎么说,但是那只是我。那时候她是我上学唱歌写作打球的一切动力,看着她乌黑的眼睛是一天中最叫我愉快的事。我喜欢她用温湿的眼睛瞅着我,她的眼睛像孩子,眼黑特大,一睁眼就看见黑黑的一粒,水汪汪的、深深的瞅着你,有时候不说话,就那么瞅着,半天。我们其实都是内心寂寞的孩子,我们都骄傲,所以用不同的态度掩饰寂寞,我变得放肆而不忌,她变得随和而沉默。我们碰巧在需要遇见什么人的时候遇见了彼此,因此我们彼此信任、彼此依赖。我们喜欢用“我们”这个词,我们懵懵懂懂的眷恋着对方,那眷恋幼稚而脆弱,毫无前途。
再后来我沉默而郁闷的度过了高三,最后和枣子上了不同的大学,终于从此分离,永不再见。
很长时间以后,我发现我已经忘记了怎样爱人,我把遇见的每一个女孩子拿来和枣子比较,结果发现她们都比不上她。我在无比懊恼中沉沦,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找不到安慰。这样的状态一直持续到我遇见猫儿。猫儿在一次酒会中带着醉意的话将我一语惊醒。她说:“你们过于追求完美,以至于在得到之前就选择了放弃的态度,其实你也知道,所有的爱情都没有结果。”
于是,我爱上了猫儿。

天仍晦涩的暗着,沉闷无比。四下除了江水的奔腾以外寂静无声。我一个人,无助的颤抖在仲夏的暗夜里。最后一包烟抽了一半,剩下的另一半斜斜的倒在烟壳里,我无所适从——我是这么寂寞;猫儿,我很想你……无论你现在在哪里,我很想让你知道,我想念着你,用每一根神经、每一个细胞想念着你;我想念你的冰凉的小指,想念你的滴水的长发,想念你的完美的耳垂,想念你的颤抖的睫毛,想念你的绝妙的言语,想念你的旋转的细腰,想念你的朦胧的眼神,想念你的纤细的脚丫,想念你的放肆的歌声,想念你的一切……

猫儿不是很漂亮,这我也承认。但是我总觉得,就算把她往人堆里远远的扔出去,你也还是能一眼把她给找出来。她就是这么扎眼的一个姑娘,有着平平常常的相貌,平平常常的长发,然而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完美,她每一个角度的轮廓,每一个钟点阳光下的阴影,每一个顾盼的眼神,每一个细微表情的皱纹,每一个悠然的叹息……我喜欢在酒吧孱弱的灯光下看她喝酒的样子,每一口都深深的、用力的喝下去,而且每喝一口都皱一下眉,然后满意的闭眼、咋嘴,她做什么事都是这样投入。她竭尽全力的唱歌,竭尽全力的念书,竭尽全力的吃喝玩乐,竭尽全力的爱和被爱。她说我有点飘,而她喜欢认真做所有的事,即使是最不足道的举动也要动用全部的力量,她不喜欢被打扰。就是这样认真的她让我迷恋不已。
她说我有点未老先衰,二十岁的皮囊里却装着七十岁的心,可有时候又幼稚得顽固、不可理喻。她认为自己很成熟,有着永远不灭的热情和希望,却对结果不甚在意。她说自己已经超脱了年龄,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常随时随地改变年龄。和我争奶茶里最后一颗珍珠时十岁,坐在我身边听我唱歌时十六岁,陪我挣扎在期末考试前一晚的书桌前时十九岁,跟我到酒吧拼酒时二十岁,听我酒醉后的疯言疯语时二十五岁,帮我数钱包里所有剩下的硬币时三十二岁,帮我洗毛衣时四十六岁,我生病时五十三岁,等到我山穷水尽无米下锅的时候,她又成了六七十岁的老婆婆,牢骚不断却永远有求必应。
猫儿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姑娘,她了解我的程度有时候甚至超过了我自己,她看起来是那么笃定,她知道我对任何一件事会作出的反应,她知道我爱喝的啤酒的牌子,她知道我晚睡晚起的钟点,她知道我只穿白袜子红鞋子,她还知道我对生活产生厌倦情绪的频率。有时候她气我不思进取,于是故意做相反的事,在我认识到之前把我生活中归她管的部分整理成她满意的样,比如:不再在见到我包里的香烟盒快空了的时候去买包新的悄悄塞在我裤子的口袋里,不再在外语课后把抄得齐齐整整的笔记扔给我,不再在一个礼拜的末了提醒我把没洗的臭袜子拿去洗衣房,不再在每一个我可能找到的角落出现……等我在充满异味的宿舍里头昏脑胀的把笔记补完时再也找不到任何还可以抽的烟屁股的时候,她才突然象天使一样降临在我身边,拿着满满一包硬崭崭的中华、半袋洗衣粉,笑得象春花一样,响亮的亲在我脸上,让我如至天堂。
猫儿,有时候我在想,其实你并不是真的这么了解我,而是我们实在太像,所以我就象是你的另一性的影子,你看见我全部的弱点,而那也就是你的,所以你怕了,因为你也过于完美主义,你甚至比我更害怕失去,所以你宁愿选择自己放弃,这结果是你选的,也像是注定了的,但是我呢?猫儿,你知道我害怕孤独,这害怕胜过于对死亡的恐惧,因此也许潜意识里我宁愿立刻死去也不要继续孤独。但这真的很难,如果不活下去,我的猫儿,我就再没有和你相见的一日了,所以我试着昂头直面孤独人生路,虽然这让我忍不住的颤抖。我对你的思念让我痛苦,但这痛苦是证明我活着的唯一证据,所以,是的,猫儿,我为你痛苦的活着。认识你的第一天我就知道,最终我们的爱情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但我期望这爱情长长久久,我已经习惯你的体温,你的味道,你的声音,你走路的步调,和你在一起的这些日子里,这所有的“你”都成了“我”,你离开时已经无法把这些已经成为“我”的“你”带走了,我不想被一个人留在到处是“你”却只有“我”的生活里,你的突然离去让我不知所措,你怎么能就这么自说自话的把我们安排成彼此生命中的另外一个过往,我知道你说所有的爱情都没有结果;所有的结果都不是好事,但是,我们需要结果吗?我们只要爱情。
天就要亮了,我可以看见浑浊的江水从我脚下流过,义无返顾。我手里烟头的光变得无力了,我使劲一扬手,把它远远的扔进江水里。猫儿,你是个好女孩儿,为了不让你也变成我无奈的回忆,我一定会把你找回来。


2002-01-14 05:24 PM 发表 | 举报这个帖子 | 查看新毒药 的IP地址 | 编辑/删除 | 引用/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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